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评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营造,保持良好的生态景观和环境景观,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适应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涵盖园林绿化养护中有关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绿篱及模纹图案,垂直绿化及立体绿化,花坛花带,古树名木,行道树,水体及喷泉,园林设施等元素,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三级).在基本标准(三级)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介于二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1.0.3 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
第二章 术语
2.0.1 乔木: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2.0.2 花灌木:通常指有美丽芳香的花朵或色彩艳丽的果实的灌木和小乔木.种类繁多,观赏效果显著,在园林绿地中应用广泛.
2.0.3 草坪:需定期轧剪覆盖地表的低矮草层.大多选用质地纤细,耐践踏的禾本科植物,仅少数是莎草科,豆科或其它科植物.
2.0.4 地被植物: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迅速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的植物,一般高度不超过60cm.地被植物可单一种植也可混植.
2.0.5 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成单行或多行规则式种植成墙状,可整形修剪或自然生长.
2.0.6 垂直绿化:利用藤本等植物攀附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墙面上的绿化形式.
2.0.7 花坛: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等为主种植成规则的,群体的,平面图案精细,具美观效果的布置形式.
2.0.8 古树: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2.0.9 名木:珍贵稀有,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2.0.10 行道树: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主要起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作用.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一乔木成行规则种植,亦可乔灌木群落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2.0.11 切边:为阻隔两种不同植物生长带来相互影响所采取的养护措施,有时也可采用插片等新技术达到切边目的.
2.0.12 水体:绿地内的水体分自然和人工建造两大类.人工建造的水体在形式上分规则水池和仿自然水池.在驳岸和池底结构上又分自然(软底)和人工(铺装)两种类别.
2.0.13 园林设施:城市园林绿地中的一切设施.
第三章 养护标准
3.0.1 乔木养护技术应符合表3.0.1规定:
表3.0.1 乔 木 养 护 标 准
级标准 别
项 目
一 级
景 观
1.绿化很充分. 2.无缺株,死株(死株率1%以下).
3.配置合理(树种多样,树种之间,树种与其他乔,灌,草,藤,花以及与水,路,园林设施之间和谐)
4.保护措施完备,维护及时.
生 长
1.生长势较强,枝壮叶茂. 2.生长量超过均值.
3.叶色正常,有光泽,无黄叶,焦叶,卷叶,生长季节不落叶,无明显病症和虫害遗留物(虫网,虫粪,蜜露等),株被害率在3%以内.
4.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死枝杈,新枝入冬前木质化较好.
5.冠形完整,分枝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
修 剪
1.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 2.科学合理,适时适度.
3.冠形优美,内膛通透,主侧枝条分布匀称,修剪强度适宜,疏密得当.
4.枯死枝,内膛乱枝,交叉枝,平行枝,横跨枝,下垂枝,衰弱枝,劈裂枝,病虫枝和其他影响树势,树形的枝条修除率98%以上.
5.工具齐全,操作认真标准,剪口,锯口平滑,涂敷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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