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建设管理相关知识
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
第一部分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质量监管
一,前言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其巨额的投资规模,产品生产过程的手工特性和隐蔽性以及其用途的重要性,因而建设工程的基建程序以及质量控制要求都与一般的产品生产有明显的不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就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又如按照相关施工验收规程中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除供应商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之外,还应按规定的品种,批量,参数做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自行减少项目,批量.而一般的产品在使用前就没有这道程序.
学校基建部门虽然不是直接从事工程项目的建设,但业主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责任,学校建设工程涉及国家巨额投资,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安全,涉及社会的安定稳定,客观上在这一领域近年各种问题时有发生,因而有必要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基本手段有一个概要的了解,以下内容就围绕上述两个方面展开.本节的内容集中在工程的开工到竣工阶段.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
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部令)
第二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主要应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批准书;
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3,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执业资格证书;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主要提供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单;
3,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4,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及资格证书;
5,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及措施计划.
四,建设单位的其他主要质量责任
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还有下列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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