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消防大队,各派出所,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确保新学期尤其是残奥会期间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市局"六项机制",防范涉校及师生案件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范"两抢"案件的发生
各派出所对易发案的重点路段和部位,要增设治安岗亭,加强巡逻力量,防止涉及师生"两抢"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对涉校涉师生的案件,刑警大队派出所必须按"优先原则"及时侦破.各学校要抓好辖区民警到校园周边的巡逻签到制度的落实,配合民警,巡防队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巡查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做好学校门卫室签到册的签到工作,积极为辖区民警到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区教育局将联合区公安分局对各单位巡逻情况开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
二,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净化社会面
根据区公安分局于8月29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派出所将组织专项行动和会同工商,文化,综合执法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排查,加强对出租屋,复杂部位的清理整治,对周边地区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厅,书报摊点等进行集中清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老虎机赌博,游戏机赌博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彻底收缴校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内存在的管制刀具,仿真枪等违禁物品.
根据区综治办工作要求,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内的安防技术设施的设备进行全面普查和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等情况开展全面的排查,请各学校,幼儿园务必于9月10日前将自身排查情况报所属街道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各街道教育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加强隐患整治的督察力度,并将本街道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统计表及电子监控设备情况统计表于9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群团办(相关表格见附件),报送方式:通过文件交换发至群团办唐勇强收.直属学校,幼儿园按同一方式直接报送.对排查的情况,将由区综治委学校综治维稳办发出督办通知给予落实.
三,以反恐防盗防火为重点,加强学校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机制.落实门卫值班巡逻力量,进一步强化保安队伍建设和技防监控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校园的安全检查力度,确实健全进出校园的登记制度,彻底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学校内部治安保卫能力和反恐能力.各学校要配合消防大队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发现有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四,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各学校要开展对学生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教育.9月底以前,按照教育部要求,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交通警察要到辖区学校上一堂新学期"安全教育课",消防部门要有针对性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二级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上级的规定,每个月要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街道教育部门要联系辖区派出所,在9月底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完善工作措施,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联系人:邓晓勇(公安分局) 联系电话:84467096
唐勇强(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27780302
附件:1. 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报表
2. 宝安区学校(幼儿园)现有安防设备情况登记表
3. 宝安区学校(幼儿园)需完善更新的安防设备建设情况登记表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