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工商局企业年检 > 越秀工商分局二九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 越秀工商分局二九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免费下载 下载该文档 文档格式:DOC   更新时间:2010-03-01   下载次数:0   点击次数:1
    文档基本属性
    文档语言:Simplified Chinese
    文档格式:doc
    文档作者:lyd
    关键词:
    主题:
    备注:
    点击这里显示更多文档属性
    越秀工商分局二○○九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一,网上年检事宜
    (一)2009年度企业继续实行网上年检的方式,网址:http://www.gzaic.gov.cn客服热线;28260111 在线服务;电子邮件:gznjyx@126.com
    (二)网上年检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网上录入,企业凭上一年度已领取的上网密码报送年检资料,未领取密码或密码已丢失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越秀工商分局(解放北路813号后座一楼)免费领取企业年检专用上网密码,企业可持密码登录年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按要求填报后报送资料;二是自助录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可选择到我局一楼"企业年检资料自助录入区"提供的电脑设备持密码登陆年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按要求填报后报送资料;三是代理录入,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选择由服务人员免费代理录入年检资料(2008年省,市工商局下放我分局管理的企业,必须先到受理大厅办理换照后才能领取年检上网密码办理年检).
    (三)企业网上申报年检资料后,须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如未能通过初审的须按提示要求,补充或修改内容后重新在网上报送,直至初审通过.网上提示初审通过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料及有关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企业经营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年检确认手续,在营业执照副本盖年检专用章(各工商所详细地址附后),(详见企业年检流程图).
    (四)当年被评定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被认定为著名,驰名商标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受到省,市,区政府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企业,凭有关证书可到分局受理大厅17号年检窗口优先办理年检确认.
    二,年检时间
    2010年3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年检的对象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经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即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不论是否曾办理过变更登记事项),必须参加2009年度工商企业年检.
    四,年检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过期营业执照须先办理续期后方可年检).
    (二)提交《2009年度企业年检登记表》(可向发放密码的窗口工作人员索取或从网上打印),该表应盖上您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合伙企业由执行人,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亲笔签名),和《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向发放密码的窗口工作人员索取或从网上打印).
    (三)公司有设立分公司的,还要提交盖有公司印章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需提交盖有上级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亲笔签名的《2009年度分支机构年检登记表》和隶属上级企业上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盖所属上级企业的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经营范围中依据法律,法规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和颁发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许可证或相关批准文件已过期的,请先续期后才能办理年检.
    (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公司,须提交由合法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应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
    (七)企业申报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必须与验资报告和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相符,如发生变动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如含有法人股东出资的企业,年检时需提交其法人股东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
    (八)已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须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清算小组备案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表》,《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办理年检确认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在网上申报资料时须如实填报许可证名称及有效期.
    (二)企业应当对提交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企业登记事项已发生变化的,要先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后才能办理年检.
    (四)凡在年检截止日期后,未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确认手续的企业均属逾期年检.对逾期年检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页

  • 下载地址 (推荐使用迅雷下载地址,速度快,支持断点续传)
  • 免费下载 DOC格式下载
  • 您可能感兴趣的
  • 包头市工商局网上年检  包头市工商局年检网站  包头市工商局年检百度  2012包头市工商局年检  包头市工商局年检系统  包头市工商局年检网  包头市工商局年检  包头市工商局企业网  包头市企业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