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肥 市 法 学 会
共 青 团 合 肥 市 委 员 会
合 肥 市 教 育 局
合肥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合法学字[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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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法学会关于举办"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法委(法学会),团委,教育局,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发区工委办,综治办,社会发展局:
现将省法学会,团省委等五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具体情况,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在开展活动时,要注意加强宣传,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包括图片,报纸等宣传报道材料等)报送市法学会.
市法学会地址: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A座2105室)
联系电话:3537709(兼传真) 3537724
邮政编码:230022, 电子邮箱:zfwzzb710.126.com
合肥市法学会 共青团合肥市委
合肥市教育局 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五日
安 徽 省 法 学 会
共 青 团 安 徽 省 委 员 会
安 徽 省 教 育 厅
安徽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皖法学字[200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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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祖国 学法律 创和谐"
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法学会,团委,教育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为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五五"全民普法规划的落实,在全国青少年中掀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决定,与教育部,司法部共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群体中,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为主题的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本次活动以《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主要内容,活动时间为2008年4月—2009年4月.现将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望各市积极参与.
一,百城千校普法活动
(一)活动内容:本次活动对象以大中小学生为主,由普法志愿者深入大,中,小学校,重点宣传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基本概念.
(二)宣讲人员:各市根据活动需要自行招募普法志愿者进行宣讲.招募活动以当地高校法律专业师生,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青年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等为主要对象.
(三)活动形式:本着喜闻乐见,可参与性强的宗旨,可以是普法宣讲,维权讲座,模拟法庭,主题团课,专题演讲,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也可开展上一堂法律课,当一次小交警,搞一次模拟法庭,一次亲身体验,一个有创意的主题活动等"五个一"活动.具体可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分别设置.
二,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
青少年书画摄影大赛活动以书画摄影展览形式,反映当代广大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增强"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主题活动的趣味性和直观性.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共青团中央
支持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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