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检综〔2009〕68号
关于印发《浙江检验检疫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支检验检疫局,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浙江检验检疫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
请各分支局确定一名活动联络人,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报省局综合处.
请各分支局于5月20日前,8月20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季度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沈强 0571-89955831
电子邮件:shenqiang@ziq.gov.cn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浙江检验检疫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2009〕81号)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浙江经济和外贸进出口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全省系统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成为浙江检验检疫系统强基础,树形象,大变样之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促进我省进出口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主体意识的普遍提高;促进全社会质量观念的增强,形成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继续健全进出口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努力杜绝重大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群众对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扩大内需,稳定外贸,优化结构,促进增长目标的实现;积极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提升检验检疫质量把关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阎震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和 9个活动专业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局综合处.
1.领导小组:
组长:阎震
副组长:徐宝根,李琳,贺水山,戴永华,胡建峰,刘志研
成员:王平,梁升,周辉,骆江洪,陈景,王建伟,陆金荣,殷作为,丁艺宏,王继蓬,杜洪涛,沈其荣,王华雄.
2.活动工作专业小组:
(1)信息宣传工作专业小组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王平
责任分工:负责"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信息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开展信息和宣传工作.
(2)法制稽查工作专业小组
责任部门:法制处
责任人:周辉
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质量法制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诚信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并发布企业诚信信息和"红黑名单";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体系.
(3)卫生检疫工作专业小组
责任部门:卫生处
责任人:骆江洪
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卫生检疫疫情风险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组织督促开展口岸卫检业务安全质量大检查,建立相关工作的检验检疫监管长效机制.
(4)食品工作专业小组
责任部门:食品处
责任人:陈景
责任分工:负责组织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和质量安全大排查行动,建立并完善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长效机制.
(5)动植物工作专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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