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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建规[2009]144号
    关于印发《临海市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起重机械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开展台州市建设领域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台建规[2009]158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临海市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请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起重吊装 专项整治 通知
    抄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临海市安监局.
    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印发
    临海市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吸取台州市去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以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制度及规范起重吊装作业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我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工作重点
    落实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塔吊,人货梯,物料提升机等)的备案告知登记制度,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台州市建设领域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台建规[2009]158号)的各项具体部署,开展责任主体行为检查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隐患检查,全面落实起重吊装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和长期坚持相结合,其中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至9月底.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动员部署(4月中旬至5月上旬).我局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在建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参加,并将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组织一次监管人员的起重机械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各企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及起重吊装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的起重安全培训.各施工企业也要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培训,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起重吊装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各企业要组织张挂标语,宣传画,观看教学片等各种形式的相关宣传活动.
    (二)项目部和企业自查(5月上旬至5月下旬).每个在建工程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一进行自查整改,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整改完毕,自查合格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后,上报到所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附件1).企业要及时督促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整改,在项目部自查整改合格的基础上,组织对本企业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市建筑业管理局,市政工程上报到市政工程管理处(附件2,3).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落实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周检,企业月检制度.所有检查都要书面记录,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工作质量与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和个人记分管理挂钩.
    (三)市建设规划局相关科室巡查(6月上旬至6月中旬).市建筑业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及相关安全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整改合格的基础上,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组织不同形式的巡查和抽查.集中整治期间,检查项目数100%.各科室要加大检查督促整改力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抽查(6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我局巡查的基础上,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我市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内容为各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工程现场情况及相关施工,监理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五)复查总结(6月下旬至9月中旬).各企业主管安全部门要组织回头看,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同时根据复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我局在7月份组织回头看,对在建工地进行督查.各企业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资料分类建档,以迎接8月,9月台州市局专项整治回头看及台州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的台州市级大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以丁美华局长为组长,马亦良书记,王黎明副局长为副组长,李春,卢厉兵,王建华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本企业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措施,于5月6日前报送到市建筑业管理局.联系电话:85382166,电子邮箱:chenglengli111@163.com.
    2,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整治活动,提高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相应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3)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5)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6)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各企业要掌握各在建项目部整治活动动态情况,及时总结并反馈整改处理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项目整改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并限期整改.
    3,在我局组织的巡查和台州市局组织的抽查中,检查工程项目按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停工整改的,对该项目建造师和项目总监记黑名单一次,对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责成该企业所有在建工地重新开展整治活动.重新整治并报我局复查后,仍有工程项目达不到要求被停工整改的,该施工企业记黑名单一次,并报请省建设厅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对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工作不力或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的其他相关企业责任人员,相关监管人员,也要根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台州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台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台州市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行为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符合
    要求
    不符合要求
    1
    设备质量
    是否具备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产权备案证明.
    2
    设备租赁
    租赁单位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备案.
    3
    出租设备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明和完整安全技术档案.
    4
    出租设备是否已签订设备使用合同(协议).
    5
    设备装拆
    装拆单位是否具备装拆起重设备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
    装拆单位是否与其委托使用单位签订有装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
    装拆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了设备装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8
    装拆单位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9
    装拆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10
    装拆前,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辅助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进行了检查验收,有查验记录.
    11
    装拆区域是否设置了警戒线,划出警戒区,并由专人监护.
    12
    所有装拆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13
    设备验收
    安装单位是否设备安装后首先进行了自检,并向使用单位出具自检合格证明.
    14
    使用单位是否自检合格后与安装,监理,出租单位对设备共同进行验收,有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是否由使用,安装,出租单位和项目总监签字后使用.
    15
    安装单位是否以书面形式将所安装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有关注意事项向使用单位作出说明,并向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6
    安装单位是否建立了设备安装工程档案,并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17
    监督检验
    设备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是否经起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检验合格.
    18
    登记备案
    设备使用单位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是否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登记.
    19
    使用管理
    使用单位是否设置有与工程管理相适应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
    20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21
    使用单位是否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的变化,对起重设备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遇外电过近,多塔交叉作业,多台抬吊,大件吊装等特殊情况是否制定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2
    使用单位是否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吊钩活动,回转半径等)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3
    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4
    使用单位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并有相应记录.
    25
    监理履行
    监理单位是否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6
    监理单位是否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7
    监理单位是否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按需制定的起重吊装作业方案.
    28
    监理单位是否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29
    监理单位是否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是否监督执行起重吊装作业方案情况.
    30
    监理单位是否对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5
    落实专项整治
    企业建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整治内容发文下发项目部.
    26
    是否落实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和整改,并开展现场宣传教育.
    项目名称: 检查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签字:附件2:
    台州市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检查表(塔吊)
    机械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产权单位
    产权编号
    安装单位
    检测编号
    总分包单位
    使用地点
    监理单位
    登记日期
    自由端高度
    m( m× 节)
    安装高度
    m( m× 节)
    最大起重力矩
    (kN . m)
    最大起重量
    (kg)
    检查情况
    及存在问题
    检查项目有 项不合格,其中项目编号为:
    其他:
    检查结论
    施工总分包(使用)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塔吊篇(附件2):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
    检查情况
    1.


    1
    1.1
    设备须产权备案登记,检测,验收并挂牌使用,各标牌标识准确明显.塔吊使用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2
    1.2
    建立机械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定期检验与维修保养记录,事故故障处理记录等).
    2.


    ,




    3
    2.1
    多塔作业应制定详细措施.多塔作业水平垂直距离不小于2m.
    4
    2.2
    塔吊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线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或有隔离措施.
    5
    2.3
    高于30m的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色障碍灯.
    6
    2.4
    主要结构件应有产品信息标识,构件尺寸厚度,架体垂直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且定期检验.
    7
    2.5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吊钩,滑轮,钢丝绳无明显缺陷.
    8
    2.6
    焊缝和紧固件无明显缺陷或松动且定期检查.
    9
    2.7
    直立梯,护圈,休息平台设置规范,固定可靠.
    10
    2.8
    塔吊自由高度及附墙应符合厂家及规范要求.改制扶臂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图纸.
    11
    2.9
    基础节不得使用标准节,埋设的基础节不得重复使用.
    3.


    12
    3.1
    设备基础应符合设计和厂家规定,安装规范,相关隐蔽验收和质保资料齐全.
    13
    3.2
    基础表面应硬化有排水有防护,周边存在基坑,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14
    3.3
    架体,卷扬机,轨道等安装固定措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


    15
    4.1
    起重限载,力矩,防断绳,防脱绳,防脱轨等保险装置及小车,回转,起升高度等限位装置应定期检查,资料齐全.
    16
    4.2
    架体四周设围栏,塔臂旋转半径范围内的作业区应设双层防护棚.
    5.


    17
    5.1
    机械传动,制动,液压系统应定期检查,资料齐全.
    18
    5.2
    采用三相五线制,设地面专用配电箱及总隔离,动力与照明应分离且标识明显.
    19
    5.3
    电路保护装置应定期检查,记录齐全.
    20
    5.4
    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应有重复接地.
    21
    5.5
    塔吊应安装避雷装置.
    6.


    22
    6.1
    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地面有警戒线等警示,人员有防护措施.起重吊装必须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指挥作业.
    23
    6.2
    严禁斜吊.禁止吊物长时悬空或下方逗留过人,吊物绑扎到位.
    23
    6.3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交底和安全三级教育.
    注:检查项目合格填√,不合格填×并记录原因.附件3:
    台州市建筑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检查表(施工升降机)
    机械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产权单位
    产权编号
    安装单位
    检测编号
    总分包单位
    使用地点
    监理单位
    登记日期
    自由端高度
    m( m× 节)
    安装高度
    m( m× 节)
    吊笼限载
    (kg)
    额定速度
    (m/s)
    检查情况
    及存在问题
    检查项目有 项不合格,其中项目编号为:
    其他:
    检查结论
    施工总分包(使用)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升降机篇(附件3)A表:
    检验
    项目
    序号
    项目
    编号
    检验内容
    检查情况
    1.


    1
    1.1
    设备须产权备案登记,检测,验收并挂牌使用,各标牌标识准确明显.塔吊使用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2
    1.2
    建立机械管理制度和设备档案(包括制造和安装单位验收时提供的资料,定期检验与维修保养记录,事故故障处理记录等).
    2.




    3
    2.1
    架体,吊笼等构件尺寸厚度及架体垂直度应定期检查,记录齐全.
    4
    2.2
    井架在与各楼层通道相接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5
    2.3
    焊缝无明显焊接缺陷.构件紧固件无明显损伤和松动,紧固件螺栓规格M10及以上,每一节点接头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
    6
    2.4
    吊笼滚轮与导轨的安装间隙控制在5—10mm,对重采用滚轮或导靴,并有防脱轨装置.
    3.


    7
    3.1
    基础应符合设计和厂家规定,安装规范.高架提升机基础须经设计.
    8
    3.2
    基础平整硬化有排水,采用C20以上混凝土.遇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9
    3.3
    架体,卷扬机设置规范,固定可靠.
    4.




    10
    4.1
    防坠安全器定期检验标定,无破损错位,对重质量大时应设双向防坠或对重防坠.
    11
    4.2
    设防断绳开关,两根以上彼此独立的钢丝绳设张力均衡器.
    12
    4.3
    吊笼上升到规定限定越程时,自动复位型上限位器切断电源并自动报警.人货梯吊笼上升到规定限定越程时,上极限限位器切断总电源并须手动复位.吊笼下降至底座缓冲器前,下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
    13
    4.4
    底座上应设置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装置.
    14
    4.5
    底部进出口设三面双层防护棚,其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提升机应大于5m.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高1.5m围栏.
    15
    4.6
    进料口,吊笼安全门应定型化并自动启闭.层门不得向吊笼运行通道开启.
    16
    4.7
    吊笼顶,底部,侧边防护应符合规范要求.
    17
    4.8
    卸料平台附墙不得与脚手架相连.卸料平台侧边应封闭防护.井架禁止双边出料或垂直卸料平台.
    18
    4.9
    吊笼应设超载保护装置.
    注:检查项目合格填√,不合格填×并记录原因.
    施工升降机篇(附件3)B表: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
    检查情况
    5.


    19
    5.1
    导轨架的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附着装置;附墙架金属结构无损伤,固定可靠,不得与脚手架连接,附墙架间距,附着距离,水平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1组.
    20
    5.2
    提升机受到条件限制或装拆无法设置附墙架时,应设置缆风绳,提升机高度在20m以下(含20m)时,缆风绳不小于一组,高度在20—30m时,不小于2组;高架提升机不得采用缆风绳.
    21
    5.3
    缆风绳直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小于9.3mm,垂度,与地面的夹角,地锚,绳卡应符合要求.
    6.
    传动系统
    22
    6.1
    吊笼钢丝绳应采用双绳,曳引式提升机应采用两根以上独立钢丝绳.卷筒滑轮无破损且有防脱绳装置,卷筒有排绳措施,两侧边高度,最少剩余绳圈数等要符合要求.
    23
    6.2
    钢丝绳绳卡间距,数量与线径匹配.钢丝绳断丝数超标应报废.且不得有明显缺陷现象.钢丝绳通道应设置封闭过路保护.
    24
    6.3
    卷扬机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应稳妥,安全防护措施应齐全.
    25
    6.4
    传动齿轮箱,液压装置等充油部件不允许出现滴油现象.
    26
    6.5
    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得有明显裂纹,过度磨损,变形等缺陷.人货两用梯应有手动松闸.
    7.


    27
    7.1
    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配电箱,电路保护装置齐全,动力与照明应分离且标识明显.
    28
    7.2
    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应重复接地;架体高度超过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需安装避雷装置.
    29
    7.3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置在司机位置.禁用倒顺开关控制卷扬机.
    8.
    作业
    30
    8.1
    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地面有警戒线等警示,人员有防护措施,设临时缆风绳保持架体平衡.
    31
    8.2
    严禁吊笼乘人,严禁吊笼长时间悬空或下方逗留过人.
    32
    8.3
    高架提升机须具备对讲通讯;人货两用梯须具备楼层呼叫装置;司机室视线良好,司机下班离岗应上锁断电.
    33
    8.4
    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操作证,上岗前必须经过技术交底和安全三级教育;落实专人上岗挂牌公示及交接班制度.
    注:检查项目合格填√,不合格填×并记录原因.
    附件4:
    台州市建设领域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企业数(家)
    起重机械
    其中:人货两用梯(台)
    其中:货用升降机(台)
    其中:塔式起重机(台)
    总数
    整治前符合要求数
    整治后符合要求数
    总数
    整治前符合要求数
    整治后符合要求数
    总数
    整治前符合要求数
    整治后符合要求数
    总数
    整治前符合要求数
    整治后符合要求数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整治期间检查情况
    整治期间隐患整改情况
    发出指令书(份)
    立案查处数
    查处无证生产/无证安装/无证使用(家/次)
    出动人数(人/数)
    检查
    企业数
    检查设备数(台)
    发现不符合(台)
    整改数(台)
    整改中(台)
    停用整改(台)
    组织培训期/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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