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学组发〔2009〕10号
常州市建设局"政策惠民,实事利民,
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为扎实推进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快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成果转化,把学习实践活动打造成人民满意工程,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政策惠民,实事利民,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着力提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紧密围绕城市运行的重点工作,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提升公用服务水平紧密围绕行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不断建立健全制度,着力提升体制机制创新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制定政策措施,体现普惠于民
要针对当前城市建设,运行和管理中出现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积极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推出新的政策措施.
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局将着重制定以下二项规范性文件:(1)制定《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2)出台《08年版计价规范和费用定额的实施意见》(详见附表"政策惠民").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已有涉民政策进行梳理,及时调整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政策.同时,要根据城市建设工作在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抓紧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二)落实实事项目,体现利益民享
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紧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推出一批民生实事,体现利益人民群众共享.
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十件实事:(1)"三河三园"景观建设工程;(2)完成路网建设工程;(3)路名牌改造工程;(4)实施公交优先工程;(5)完成魏村水厂续建工程;(6)新北区农村改水项目;(7)实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8)实施戚区工房北区改造;(9)实施质量惠民工程;(10)提出征地拆迁安置房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详见附表"实事利民").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突破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在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地推出一批新的实事项目,切实做到谋实招,办实事,出实效.
(三)打造服务品牌,体现方便为民
按照"服务意识有新增强,服务能力有新提高,服务作风有新转变,服务效能有新提升"的总体目标,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好的做法,结合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创新创优,再推出一批服务创新举措.
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局将重点落实以下八项服务举措;(1)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打造便民服务平台;(2)提供开发流程指南;(3)建立"村村通公交"线网优化及回访机制;(4)缩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领证初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审时限;(5)实行挂钩联系责任制度;(6)关爱民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对建筑企业开展送科技服务,激活企业发展内动力;(8)实施八项质量惠民工程(详见附表"服务为民").
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找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的思想根源,增强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责任感和主动性.要切实推出一批新举措,着力打造本单位服务品牌.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本领.
三,实施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制定活动方案(5月初).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方案形成后,于5月8日前报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实施(5月上旬—6月下旬).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按照时序进度,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在5月上旬实质性启动.对于群众反映的,现有条件下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于时间跨度大,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的,要加快启动;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梳理,尽快研究,早日解决,确保活动在6月下旬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分析总结改进(7月上旬—中旬).结合前阶段活动成效和群众的反馈意见,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一些好做法,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在全局推广;对于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落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进展.
第四阶段:完善长效机制(7月下旬—8月底).对主题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政策,好机制,好方法,统一汇总整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要继续延续主题实践活动,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各项利民实事: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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