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工程—泰和项目区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单 位:泰和县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周剑云
联 系 人:刘开岚
电 话: 0796-5332496
编 制时 间:2010年5月5日
编 制 单 位: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
3,评标办法
4,专用合同条款
5,投标报价书,授权委托书和压证承诺书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辅助资料
第二卷 技术条款
第 一 卷
————————
商 务 文 件
1 招 标 公 告
吉安市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泰和项目区
招标公告
吉安市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泰和项目区建设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同意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本次施工招标共分4个标段,总投资约67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分别在泰和县禾市,苑前,灌溪,螺溪4个乡镇.各标段名称,投资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田间整理,渠道修建及其配套建筑物等工程,具体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三,建设工期:每个标段均为9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③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年检合格的《信用档案》,且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的法人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非本省的房屋建筑施工企业须持有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得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企业,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22日上午8:00—9:3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