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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必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专抓此项工作.二是要做实做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和晚查健康制度,坚持做好校园内消毒杀菌工作,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好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三是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墙报,板报,校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和个人卫生宣讲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要求专门安排1—2课时对学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专题教育.四是坚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教育直属学校从即日起于每天下午5:00前将当天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德体艺卫科.电话:5263937 传真:5255539.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教〔2009〕214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9月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省长蒋巨峰传达了温家宝总理9月7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意识
    目前,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快速上升趋势,随着进入秋冬季,我国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防控工作面临新的严峻形势.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我省部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及学校陆续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截止9月8日11:00,我厅收到成都,绵阳,自贡,乐山4市报告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共107例,涉及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7所大中小学.学校发生的聚集性甲型H1N1流感疫情,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将严重影响甲型H1N1流感整体防控工作,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采取严密措施加以防控.
    二,落实防控责任,层层签订甲型H1N1流感防控责任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省教育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含民办,集体办,部门办),民办学校以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与县(市,区)教育局或市(州)教育局签订防控责任书;市属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与市教育局签订防控责任书;部属,省属高校和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含部门办高校)与省教育厅签订防控责任书.各市(州)教育局要在9月12日前将签订责任书的情况报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8—86113375,传真028—86114807,86115282).
    三,实施严格的晨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晨检,午检和晚查健康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做好详细记录.学校要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必须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含公休日,节假日)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按属地化管理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天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各市(州)教育局和部属,省属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含部门办高校)每天17:00前向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8—86113375,传真028—86114807,86115282)报告本地,本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1,2.
    四,建立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的联动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建立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所属学校当天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应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以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把握学校防控情况,及时采取防控对策和措施.学校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进一步诊治.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主动配合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实施各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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