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旅[2010]49号
关于开展象山县2010年全国导游
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旅游景区:
为确保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10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6月30日
二,报名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具有中国公民身份证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浙江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高中,中专或者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
5.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程序
1.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10年浙江省导游考试报名登记表》.
2.准备"三证"和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健康证(或2010年1月以后县级以上医院常规体检表)原件,身份证还须准备复印件1份并贴于表格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照2张(贴1张,交1张,背后署名).
3.付费确认后请将上交照片的电子版底片上传至 邮箱nbpxzx@163.com.照片要求:jpg格式,小于50K以下,像素"最小80*110,最大109*150".上传的照片请务必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命名.
4.各旅行社,旅游景区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于6月30日前携带报名登记表,"三证"和照片统一到市旅游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将报名登记表上报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行业管理科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四,培训
1.报考外文类的考生,笔试科目由市旅游培训中心组织培训并在宁波考试;现场考试科目由省旅游培训管理中心组织在杭州培训并考试.
2.报考中文类的考生由市旅游培训中心组织考前培训并在宁波考试.培训时间拟从7月份开始至10月间,采用集中面授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1.考试方式及科目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内容为沿途讲解,景点讲解,导游综合知识题,业务题回答,仪容仪表等.按照考生所报语种进行考试.现场导游考试分组进行,时间半天/每场,总分100分.
(2)笔试科目为《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其中导游文化基础知识科目含浙江导游文化基础知识).试卷由省旅游局统一命题,三科皆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与答题卡分开,由计算机阅卷.考试时间每门课2小时,分值每门100分.
2010年浙江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采用省导考办2009年编写的新版教材.笔试教材是《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业务》,《导游文化基础知识》,《浙江导游文化基础知识》.现场导游考试教材是《现场导游考试指南》.考生可直接向市旅游培训中心订购.
(3)三门笔试成绩总分180分,现场考试60分为合格.未通过考试的考生,单科合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2.考试时间
(1)笔试:
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11月13日
(星期六)
导游业务
旅游政策与法规
11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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