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团通〔2010〕4号
关于评选2009年度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为我市实现"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战略目标贡献力量.团市委决定开展2009年度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曾被县级单位团组织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2,"优秀共青团干部":政治方向坚定,道德品质高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带领本单位本部门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绩显著;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拓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受到广大团员青年拥护;所在单位团组织或本人曾获县级单位团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3,"五四红旗团委":(1)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战斗力强,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2)主题活动好.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成绩显著.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3)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下属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健全,富有活力.(4)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4,"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1)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当地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2)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等各项工作,支部(总支)工作制度健全有效.(4)有开展团的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和活动阵地.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根据分配名额予以推报(2009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各增加1个推报名额).推报优秀团员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团干原则上不申报优秀团员,各县市区推报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各要包含至少一名"两新"组织或乡镇(街道),社区的人选.株洲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不设推报名额,由各单位据实申报,团市委将综合各单位2009年年度考核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原则上只从2009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中产生.
2,各单位对申报对象均需准备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份,于4月9日前报团市委团务部(联系人:龙柏霖;联系电话:28686572;地址:天元区长江南路626号),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团市委的考核要求,严格实行团费收缴一票否决制,即凡未完成2009年度团费上缴任务的单位不得参与各项评奖评优.
4,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附件:1,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2,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3,株洲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株洲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5,2009年度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株洲市委
2010年3月15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优秀共青团员Δ 优秀共青团干部Δ 五四红旗团委Δ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Δ 评选 通知
发: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共青团株洲市委员会 2010年 3月 15日印发
附件1:
株洲市"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一寸彩色)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民 族
入团时间
工作单位及团内外职务
推 荐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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