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办发[2010]29号
中共雁峰区委办公室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雁峰区2010年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区相关部门,区属中学:
《雁峰区2010年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雁峰区委办公室
雁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
雁峰区2010年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
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0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县市区招生计划的通知》(衡教发[2010]42号)及中共雁峰区委,雁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区的决定》精神,拟定今年在我区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公费教育,定期服务"的原则启动实施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做好此项工作,将制定本方案.
组织领导
雁峰区农村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建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肖少杰,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军任副组长,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文林森,区教文体局局长杨成栋,区财政局局长李萍,区编办主任刘东元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杨成栋兼任办公室主任.
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县市区招生计划的通知》明确下达我区今年的培养计划为2人,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各1人.今年的定向培养任务由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承担.
培养模式
本科培养采用二·四分段分专业方向模式.学生入学后前2年按中职学生注册学籍,学习基础文化课程;2年期满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对口升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初中起点本科文凭及学士学位证书.对口升学招生计划纳入当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升学招生计划.
对参加了对口升学考试,由于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因而未升入本科层次学习的学生,则按5年制专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的培养目标进行培养.专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颁发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文凭.
招生办法及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学校初审推荐,区教文体局初选,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综合测试,区教文体局组织考生体检,市教育局预录,区人民政府与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录取,省教育厅审核"的程序进行招生和录取工作.
一报名.按照"个人自愿报名,学校初审推荐"的程序进行.
1.报名对象及条件.
⑴户籍在本区的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不低于2010年市一中,八中和铁一中的平均控制线.
⑵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
⑶相貌端正,无身体残疾,身体健康.
2.报名方式.根据自愿的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在所在学校报名,并按招生登记表(表样见附件2)栏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每个考生可在本区确定的招生专业方向内选报1个专业方向志愿.
3.初审推荐.所在学校对自愿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具备报考资格的学生资料推荐上报区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
二初选.区教文体局在审查各校推荐学生报考资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直接志愿的专业方向,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和1:1.5比例,分专业方向确定初选人数(如按比例计算时,结果遇有小数一律余进)和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及其所在学校.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学校和我区主要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核后,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参加综合测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厅.省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向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发送审核备案结果.
三综合测试.由市教育局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组织实施.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湖南省第一师范学院与市州教育局商定后另行通知.综合测试以市州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
1.综合测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由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综合测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30%与笔试成绩的70%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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