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高〔2008〕171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对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等17所院校
进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的通知》(教高〔2008〕363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下半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等12所院校,时间为2008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第二批为河南教育学院等5所院校,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第一批参评院校的评估方案和专家组进校考察的程序均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规定执行.有关学校须将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和特色材料电子稿于评估前10日发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和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三,第二批参评院校的评估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规定执行,专家组进校考察程序按照《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学校须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电子稿和自评报告等提前10天在校园网上公布.
四,各院校要按照评估时间认真准备,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五,参加第二批评估的专家,于2008年11月30日上午9:30之前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报到,参加评估前专家培训.河南教育学院,河南建筑职业学院,商丘科技学院于中午13:30-14:00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接评估专家.
六,专家组成员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通知》(教高厅〔2004〕17号)和《关于严肃评估纪律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实效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7〕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评估纪律.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张 大 策:0371-69691860
岳 德 胜:0371-69691869
电子邮箱:ds_yue@163.com
省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魏 葳:0371-66991104
电子邮箱:jksww@126.com.
附件:2008年度下半年评估安排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 件
2008年度下半年评估安排
第一批:
组
号
被评院校
评估时间
专 家 组
专 家
单 位
1
郑州经贸职业学院
2008年11月12日至15日
组 长
刘宪亮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副组长
李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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