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赛办法
1、参赛选手条件
具有同岗位职业资格的集团公司在职合同工、集体工,工作年限一年以上,日常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同工种技能比武取得优异成绩者方可参赛。有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参加职工技能大赛。
2、参赛选手产生
按照自下而上、全员参与的原则,各单位都要组织技能比赛,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具有集团公司技能大赛参赛选手资格。参赛选手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二)。有些工种没给所有基层单位分配名额,其他单位如有此工种人员可报两名。
3、参赛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填写两张报名登记表(附表三),贴一寸照片,使用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录入器》,通过集团公司OA办公系统,于2009年5月31日前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科。
三、大赛日程
本届职工技能大赛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集团公司成立组委会和办事机构,组建竞技专业组,确定比赛工种,编制有关比赛程序、比赛规则,确定各工种教材和培训内容,下发竞赛方案。
2、各基层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总体部署,广泛宣传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的目的和意义,要让每名职工都了解大赛确定的工种及奖励政策。要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人人上阵,在本届大赛中一显身手。
(二)培训、练兵阶段(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1、各基层单位根据技能大赛确定的竞赛工种和本单位生产实际,确定本单位竞赛工种。
2、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全员培训、练兵。培训教材目录详见(附表四),由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科统一提供,也可通过登录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邮箱:TNJNJDZ@SINA.COM(密码:123456)进行查询。每名职工必须人手一套培训教材。对本次职工技能大赛范围以外的工种人员,各单位也要组织培训比武练兵,做到全员参与。
3、理论试题和实际操作试题清样可参照《铁煤集团首届职工技能运动会实施方案》。
4、严禁各单位在培训练兵阶段对重点选手进行培训或搞提前选拔。
(三)选拔阶段(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
1、基层单位上报竞赛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基层单位的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自行组织,对成绩优异者可自行组织表彰;
3、参加本次职工技能大赛的选手必须是经过此阶段选拔的。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竞赛阶段(2009年6月1日至9月15日)
1、理论考试:本届职工技能大赛理论考试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进行,地点设在公司宾馆二楼大会议室,理论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五)。考题从技能大赛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理论考试成绩前十名的选手参加实际操作比赛。
2、实际操作:本届职工技能大赛实际操作比赛安排详见(附表六)。实际操作试题和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由专业组制定,试题格式要统一,要求要具体,评分规则要细化,由各专业组裁判长进行审核、签字,报大赛组委会审定后按程序实施。并要在本工种竞赛10日前向参赛选手公布,进行专门培训。各专业组于大赛10日前对裁判人员也要进行专门培训。承办单位要为所有参赛选手熟悉场地、设备、环境等提供方便。
3、总成绩比例:本届职工技能大赛各工种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的总成绩比例为4∶6,每个工种原则上取前6名。
4、团体名次产生办法:参赛单位分成两组。八个生产矿井和矿建公司为矿井组,取前三名;地面生产、辅助单位为地面组,取前四名。取得第一名的个人为本单位得9分,第二得7分,第三得6分,第四得3分,第五得2分,第六得1分。最后以总得分确定名次。
(五)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9月下旬)
职工技能大赛各项赛程结束后,集团公司将在铁煤集团体育馆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职工技能大赛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取得名次的选手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各基层单位也要及时进行总结,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职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岗位奉献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四、竞赛奖项及奖励
(一)个人奖项及奖励
1、奖项
集团公司授予获得工种第一名的选手“工种状元”称号;授予第二名“技术标兵”称号;授予第三名“技术能手”称号;授予四至六名“优秀选手”称号。个别工种参赛人数较少,获奖人数由大赛组委会决定。
2、奖励
从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集团公司每月都以“发红包”形式对获得前三名并具备大赛规定条件的选手进行奖励。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停发当月或全部奖金。月出勤未达到法定天数的;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未发挥技术骨干示范作用的;有“三违”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和刑事处分的;有行政记过和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审批表见(附表七)。奖金每月由基层工会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