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石门县子良乡
环境规划
(2006-2020)
编制单位:子良乡人民政府
前 言
石门县子良乡位于石门县东北部,距县城87公里,北,东与湖北松滋市,五峰县比邻,东南与本省澧县交界,西,西南分别与本县太平乡,三圣乡相连,总面积199平方公里,辖15个村,总人口2.91万人.子良乡资源丰富,是石门县农产品生产标准示范区,草食性畜产品规划重点开发基地之一.流经区域的洈水及支流沱水是石门县境内的重要水域,有丰富的生态文化底蕴,有弘扬孝道文化的好场景,是中国第五大民间传说——桩巴龙传说是重要发祥地.
在石门县的总体布局中,子良乡是一个新兴的山区生态经济建设乡,处于经济开发的优势地位.在全面禁伐,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公益林保护,关停严重污染企业,大力发展培育置换有机茶的同时,在农村积极推广建设沼气,广泛开展改水,改厕,改栏,改厨和清垃圾,清沟渠,清路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子良乡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全国"林业站文明窗口单位",湖南省"乡镇敬老院先进单位",常德市"优秀乡镇安监站"和"茶叶产业先进单位"等称号.
为进一步促进子良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实现经济高效,环境和谐的现代化优美乡镇的目标,我们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印发的《小城镇(乡)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在全面调查子良乡经济,社会,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子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重大建设项目合理布局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从环境学的角度主要对村镇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产业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建立了子良乡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使我们对子良乡建设现状有一个全面,详细和科学的认识,最终提出子良乡环境规划方案.
1,总论
1.1 任务由来
为了促进子良乡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发挥本地区资源优势,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的道路,全面建设新农村,在详细调查子良发展现状,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湖南省石门县子良乡环境规划》.
1.2 编制依据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2)《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
(4)《小城镇(乡)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环发[2002]82号)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8)《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
(9)《常德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方案》
(10)《常德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11)《常德市地表水功能区划》
(12)《石门县统计年鉴》(2005年)
(13)《石门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
(14)《石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5)《石门县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6)《石门县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17)《石门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8)《石门县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19)《石门县养殖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20)《石门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21)《石门县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22)《石门县子良乡总体规划》
1.3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法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1.3.2 规划原则
(1)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2)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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