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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春市三甲镇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设计(二次)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YCYS-SJ(2010)-02
    工 程 名 称: 阳春市三甲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二次)
    招 标 人: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0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的阳春市三甲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二次),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阳发改农[2009]38号文批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承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本工程建设内容:净水厂,管网等,主要解决13个村委会共2699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资金来源已落实.
    1.2工程建设地点为阳春市三甲镇.
    1.3设计工期:计划开始和完成时间分别为2010年8月和2010年9月,共 45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合格标准.
    2,设计要求:详见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人可到阳春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dycjs.gov.cn.时间为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1日15时00分,提交到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阳春市春城环城中路80号投资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电话:0662-7721810(招标人)
    020-38863999(代理人)
    0662-7726088(交易中心)
    招 标 人: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
    第二章 资格后审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
    (一)总 则
    1.1 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1.2 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人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1.3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后审申请.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各标段工程内容以及参加资格后审申请标段限制要求详见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
    (二)资格后审申请
    2.1 资格后审将面向符合本工程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企业.
    2.2 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资格后审的合格条件和能力.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本资格后审文件所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者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2.3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2.4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2.5 按资格后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2.6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准确,详细,以便资格后审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2.7 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及申请书每一页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印鉴(公章),有要求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私章的须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书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无效.
    (三)资格后审评审标准
    3.1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后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和本须知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以及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2和附件3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3.2 招标人将按照本工程投标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规定的资格后审评审细则评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
    3.3 确定合格投标人原则:
    (1) 当资格后审只设置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 当资格后审设置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时,则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确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利益冲突
    4.1投标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申请书提交
    5.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密封后按照本工程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5.2 资格后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照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提交下列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供审查验证:
    (1)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本须知附件2 和附件3要求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在年检期间不能提交的,也可用加盖年检部门印鉴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等能反映原件真实,全面内容的复印件替代.
    5.4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证书,证明资料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其他说明
    6.1 每个合格的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企业同时以独立投标人的身份一标多投,则包括该企业的所有投标均将被废除.但本规定不适用于那些多个投标申请人将共同选定的专门分包人.
    6.2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1)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
    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
    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
    (2)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6.3如在投标资格后审工作中,评委意见遇到不一致的情况,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
    6.4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力:
    (1) 修改招标公告中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等内容,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必须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2) 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书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
    (3) 直到授标前,发现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4) 直至授标前,由于投标人的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形,使得投标人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
    6.5 投标申请人应派员参加资格后审,包括负责接受资格后审验证和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未派人员参加资格后审的,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
    附件2,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3,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4,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附件5,资格后审程序
    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
    附件7,投标承诺书
    附件8,招标投标分段时限投诉规定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1.3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
    1.3
    各标段工程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
    净水厂,管网等,主要解决13个村委会共2699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
    1.3
    申请标段
    限制要求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的法人
    4
    5.1
    5.3
    资格后审申请书及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地点: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阳春市春城环城中路80号投资行政服务中心3楼)
    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相同,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附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地点将其申请书递交给交易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合 格 条 件
    1
    法人资格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
    法定代表人
    证明
    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市场准入资格
    市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进市备案登记表(原件备查)
    4
    财务能力
    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现在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需要.
    5
    分包情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本工程不对外分包
    6
    承诺书
    见附件7
    7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拟派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附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
    项目机构人员
    管理机构配备完善,并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及相关法规,附各管理人员相应证书复印件
    9
    资格后审
    申请书签署
    资格后审申请书应按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2.7条款规定签字,盖章
    注:以上的条件或说明须在资格后审时备原件核对.
    附件3
    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本工程不设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申请参加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无需填写本表.
    附件4
    招标工程情况介绍
    一,工程概况,工程规模,结构型式的介绍
    工程地址:阳春市三甲镇
    工程规模:净水厂,管网等,主要解决13个村委会共26997人饮水安全问题

    设计工期及质量要求:
    设计工期:4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情况: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

    工程设计要求:详见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附件5
    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资格后审程序
    一,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必须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收费
    投标人自行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均不退).
    三,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或书面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网上或书面提出,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截标
    投标前,投标人应到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人进场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持证办理.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开标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由7名或以上单数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1,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在投标人和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个开启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2,资格后审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合格投标人.
    3,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1)当投标人超过10家时,对投标人报价最低的前10家进行资格审查.
    若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则从报价最低的第11家投标人起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5家为止;
    若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从未经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依次补充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为止;
    (2)当投标人在5家至10家时,则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当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及资格后审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向投标人说明情况.
    5,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书面报告.
    六,评标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评标环节进行后续评审.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从本企业帐号于开标前一日17:00时前直接汇入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由交易中心出具收讫证明.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帐户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帐户名称: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阳春市建设银行
    银行帐号:44001757208050798325
    附件6
    资格后审评审细则
    一,总 则
    1,资格后审工作由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
    2,资格后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3,资格后审工作及其当事人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资格后审评审程序
    4,组建资格后审委员会.
    5,评审前准备.
    6,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的审查验证.
    7,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8,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如有设置).
    9,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0,编写资格后审报告.
    三,资格后审委员会的组建
    11,资格后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资格审查具体工作,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推荐1人,招标代理机构推荐1人,其余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推荐的代表担任.
    四,评审前的准备
    12,资格后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和资格后审的目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
    五,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
    13,详细评审前,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指派部份成员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有关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查验证.各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须知附件1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人资格后审须知第5.3条款规定的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接受审查验证.
    14,未能提交相关原件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无复印件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
    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15,资格后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证书,证明资料文件原件审查验证结果记录,对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
    七,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没有设置附加合格条件的不进行此项评审)
    16,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仅对通过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
    八,资料澄清,核实
    17,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提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申请人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
    九,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8,完成资格后审必要和附加合格条件(如设置)评审以及澄清核实工作后,由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第3.3条款规定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十,编写资格后审评审报告
    19,资格后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资格后审结果.
    附件7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工程名称)的投标.就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
    招标投标的法规规定;
    二,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
    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允许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如虚假业绩,虚假
    证书等)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愿意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
    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投诉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
    一,对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五日内.
    二,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截标时间10日前.
    三,对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四,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公布资格后审结果后评标前,当场向交易中心现场监管人员提出,可以口头投诉方式.
    五,对评标结果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六,对合同签订的投诉时限:中标人确定后合同签订前.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阳春市三甲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二次)投标资格后审
    申请书
    招标工程编号:YCYS-SJ(2010)-02
    工 程 名 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资格后审申请书目录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附表2 拟定分包人情况表
    附表3 财务状况表
    附表4 履约情况表
    附表5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附表6 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附表7 拟派往招标工程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资历表
    附表8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设计工作设备表
    附表9 其它资料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 (委托代理人姓名) 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资格后审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件,证明,合同的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
    2.1承诺书(详见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须知附件7);
    2.2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3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并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相关规定;
    2.4市外申请人的《外籍企业进阳江承接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
    2.5资格后审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有关证明资料文件.
    3,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 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权利.
    5.3 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等方面的权利.
    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后审文件如由独立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不必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人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成立日期
    现在职工
    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投入的设计工程师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投入的其他设计人员人数:
    注: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均须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栏和企业资质年检记录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
    附表2 拟定分包人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分包人地址
    拟分包工程
    分包理由
    分包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工程名称
    地 点
    总包单位
    分包范围
    履约情况
    注:如果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则每个拟定分包人应分别填写本表.
    如果投标申请人无拟分包部分工程,无需填写此表并须作出相应承诺.
    附表3 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三,申请人在此声明,上述填报的情况都是真实的.申请人同时声明并承诺,我方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完全能够满足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金,履约担保金等方面资金.如果不能满足,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并作出承诺在招标人的监督下使用.
    注: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都要填写此表.
    附表4 履约情况表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有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纠纷,争议,仲裁的诉讼纪录
    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有无受到有关部门停牌或停业处分纪录
    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有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本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前一年来有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
    说明:1,应详细说明申请人情况;
    2,申请人如实填写,若隐瞒不报,经查实取消申请和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作出"不存在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投标活动中违规记录等不良行为"的声明.
    附表5
    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经验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建设单位
    (业主)
    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建设长度,宽度/高度)
    完成日期
    (年/月/日)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注:1,申请人若有类似工程经验,每个合同须单独按上述表格列出,并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合同或发包人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资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合同只须提交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和签字时间的部分即可.
    2,合同造价栏注明独立承包人或分包人或联合体成员其中之一,如为非独立承包人,请注明参与工程比例.
    3,申请人未提交本表的,视为没有类似工程经验.
    4,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没有要求类似工程经验的不必提交此表.
    附表6
    拟派往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毕业院校及专业
    参与设计的工程项目情况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目前承担的任务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说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等.
    附表7
    拟派往招标工程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资历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本工程拟任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参与设计的工程项目情况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目前承担的任务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说明: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并附有关职称证明资料.
    附表8
    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设计工作设备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主要性能
    备注
    附表9
    其它资料
    其它与资格后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有关的资料.
    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后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项的右上角要清楚地注明:表1,第1页;表2,第2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上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1;表2,附件2等等.
    3,建议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蓝,黑钢笔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皆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5,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阳春市三甲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二次)
    2
    1.1
    建设地点
    阳春市三甲镇
    3
    1.1
    建设规模
    净水厂,管网等,主要解决13个村委会共2699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4
    10.1
    承包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5
    11.1
    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6
    2.1
    设计要求
    详见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7
    11.3
    设计工期
    2010年8月计划开始
    2010年9月计划完成
    设计工期:45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已落实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8
    工程报价方式
    按国家工程建设设计费取费标准计算勘测,设计费用,根据阳建[2009]9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价时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的60%.
    12
    20.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有效期如变动不作为索赔的依据
    13
    21.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人民币
    14
    5.1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详细地址:阳春市三甲镇
    15
    7.2
    8
    9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
    16
    22.1
    投标文件数量
    资格后审申请书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投标函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17
    25.1
    进场证,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和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和截止
    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10年8月11日14时30分
    截止时间:2010年8月11日15时00分
    地点: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8
    29.1
    开标
    开标时间:2010年8月11日15时30分
    地点: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9
    39
    履约担保金额
    支付担保金额
    详见投标须知第39条款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20
    40.1
    合同备案
    详见投标须知第40.1条款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一项~第三项;
    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设计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设计工期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和资格后审文件内容.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资格后审
    第三章 投标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第五章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的补充/修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招标文件的缺损,在截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该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但对工程量清单偏差在±5%以内的,不予受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8.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形容,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10.工程承包方式
    10.1 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
    11.工程质量,设计工期及有关要求
    11.1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1.2 设计工期的要求及规定
    招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在4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内容全部设计项目.
    12.设计款项支付办法
    12.1 本工程设计款项的支付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及有关规定支付.
    13.工程结算办法
    13.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但结算时下列情况则给予调整:
    (1)发包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3)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的和甲乙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调整的因素.
    14.工程招标控制价说明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设计费取费标准计算设计费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概算,本工程设计费用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5.1 投标文件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5.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申请书和投标函部分组成.
    16.2 招标人需要提供的其它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8.投标报价
    投标人以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的60%为投标报价上限,不设下限,否则作废标处理.
    19.招标货币
    19.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1.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从本企业帐号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直接汇入招标人委托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户(开户银行:阳春市建设银行;银行帐号:44001757208050798325;帐户名称: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凭银行存单由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收讫证明.收讫证明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21.3 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未到达指定帐户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10日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1.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6.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21.6.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由正本复印,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2.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3.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装订成一册,投标函部分装订成一册,A4纸幅装订,并胶装成册(书状).
    23.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23.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23.3.1 写明招标人名称;
    23.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工程名称和招标工程编号;
    (2)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3.4 除了按本须知第23.2款和第23.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5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23.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不得出现单位名称,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
    24.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5.1 进场证,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和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5.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6.迟交的投标文件
    26.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要以书面形
    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有关要求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8.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
    28.1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5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 开标
    29.开标
    29.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9.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数量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到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并宣布验证结果;
    (5)招标人委托投标人或监督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6)工作人员开启投标文件,主持人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数据逐项在图板上公布;
    (7)各投标人确认报价,将投标报价最低前10名的资格后审申请书送资格审查.
    29.3 招标人在截标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9.4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9.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0.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30.1.1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30.1.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30.1.3 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30.1.4 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的.
    (六) 资格后审
    31.资格后审
    31.1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用资格后审的,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详见资格后审须知附件6资格后审评审细则具体要求.
    31.2 资格后审委员会提交资格审查报告,根据资格审查报告,招标人将审定为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的,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
    (七) 评标
    32.评标委员会组成
    32.1 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后审委员会中的专家组成.
    3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3.评标过程的保密
    33.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3.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4.开启标书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文件格式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地方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
    (2)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60%的.
    (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的.
    35.低价评标法:本工程采用低价评标法,选择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5.1评标,定标程序(采用低价评标法),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主持:
    (1)主持人宣布资格后审结果;
    (2)工作人员把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作出响应以及投标报价是否为有效投标报价,评委意见遇到不一致的情况,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4)评标委员会对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时,则现场摇珠确定排序,并书写评标报告;
    (5)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6)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且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其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开标,决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8)决标,定标会议结束.
    (八)合同的授予
    36.合同授予标准
    36.1 本招标工程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5.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7.中标通知书
    37.1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单位及其中标内容将于2010年8月12日起在阳春建设网上和阳春市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37.2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经阳春市工程交易中心见证和招标管理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8. 合同协议的签订
    3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违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8.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8.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等同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罚款.
    38.3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转让(转包)给他人.
    39.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39.1 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时,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可以提供招标人所同意接受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或已在本市备案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数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
    39.2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9.1款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39.3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9.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9.4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按本须知第39.1款规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由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担保申请,财政部门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如不属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则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39.5 中标人履约担保和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合同)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中标人履约担保与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不得对抵,不得随意撤保,必须把保函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登记保管.
    40.合同备案
    40.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把一份设计合同原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
    设计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设计人:
    合同名称:阳春市三甲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YCYS-SJ(2010)-02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建阳春市三甲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接受了 (以下简称设计人)关于设计的投标,双方就本项工程建设设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合同条件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⑴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设计合同条款;
    ⑷投标报价书;
    ⑸已标价的设计费报价清单;
    ⑹设计大纲;
    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确认的一切文件.
    3.发包人应提供给设计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
    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批复文件,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
    4.本合同设计工期为: 天,各阶段交付设计文件时间为:
    ⑴初步设计报告于 年 月 日交付.
    ⑵招标图于 年 月 日交付.
    ⑶施工图于 年 月 日交付.
    ⑷设计变更图纸由双方协商确定.
    5.本合同设计费下浮率为 %.具体结算金额按设计合同第11条结算;发包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6.设计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设计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设计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7.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各执 份.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⑴发包人: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⑵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⑷承包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实施施工的当事人.
    ⑸合同:指由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⑹投标文件:指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设计费报价清单及其他文件.
    ⑺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⑻工程:指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进行设计的工程.
    ⑼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渠道,涵管,隧洞等主要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设计以及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
    ⑽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邮件.
    ⑾天:指日历天.
    2 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⑴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设计合同条款;
    ⑷投标报价书;
    ⑸已标价的设计费报价清单;
    ⑹设计大纲;
    ⑺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4 通知和联系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5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协议书中.
    5.2 在设计人进行现场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协助.
    5.3 发包人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并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文件.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免除设计人应承担的责任.
    5.4 发包人应按第11条规定按时支付设计费.
    5.5 发包人应按第10条规定免费为设计代表及其他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用房及提供现场工作,生活和交通等其他条件.
    5.6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有权在工作进度滞后时要求设计人增加人员.
    5.7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出现该情况,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赔偿设计人的损失.
    5.8 发包人对设计人提出的书面报告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5.9 负责对设计人提出的施工图出图计划进行审查,在一个星期内答复设计人.负责提出分标要求.
    5.10 负责组织与设备厂家签订技术协议,督促厂家及时提供技术资料.
    6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6.1 设计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大纲,设计进度计划各一份,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发包人控制设计进度,设计质量的依据.
    6.2 设计人应按合同,设计大纲,国家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开展设计工作,保证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6.3 设计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6.4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
    6.5 设计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的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6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转包给第三人.
    6.7 设计人应负责向规划部门办理设计报建工作.
    6.8 设计人应配合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工作,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各合同段招标所需的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施工图纸;解答招投标人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等.
    6.9 设计人应按第9条规定参加设计文件的审查.
    6.10 设计人应按第10条规定配合施工.
    6.11 工程竣工验收前,设计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按有关规定提交设计竣工资料一式六份.
    6.12 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7 设计工期
    7.1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关附件应在签订设计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交付.
    7.2 施工图设计阶段计划由双方另行协商.
    8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地点
    1
    初步设计报告及附件
    20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2
    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数据文件)
    10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3
    施工图设计图纸
    20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4
    施工图预算书(含电子文档)
    10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5
    其他必需文件(按广东省水利厅粤水办[2005]25号文规定)
    2
    阳春市三甲水利电力管理所
    8.1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8.1.1 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延误时,设计人可要求发包人延期交付设计文件:
    ⑴发包人变更工程规模,标准或条件.
    ⑵发包人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提交资料的时间延误.
    ⑶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⑷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发生上述情况时,设计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在发出通知后1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对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影响程度.发包人在收到该报告后应在7天内与设计人进行协商,重新确定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对本款⑴,⑵项引起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若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发包人还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8.1.2 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延误,设计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以尽快交付设计文件,若发包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予以执行.
    9 设计文件的审查
    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报告必须通过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查.
    10 配合施工
    10.1 本合同工程开始施工时,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派出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工地,做好施工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并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设计代表的人数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0.2 设计代表的职责是:
    ⑴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⑵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⑷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3 设计代表驻工地时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其工作及生活用房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所需面积由设计人提出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工程完工后,设计人应将生活用房交还承包人.
    11 设计费
    11.1 设计费
    设计费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版)《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水利电力工程设计)释义》(国电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正式批文为准)的有关规定计算.
    本合同设计费指按相关部门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设计费a1为计算基础,即本合同的设计费 b1为:
    合同设计费b1=a1×(1-下浮率)
    11.2设计费的调整与调差方法
    因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重大变更或国家对收费标准有新的政策时,应调整设计费.调整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11.3 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设计费按阶段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初步设计完成并经省厅审批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设计费的40%,施工图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设计费的50%,余款在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4 设计费支付时间
    设计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付款申请表,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的付款申请表后28天内支付给设计人,本合同项目执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方式的部分,按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发包人不对财政的付款时间作具体规定.设计人不得因此拖延设计工期.
    12 额外服务
    因非设计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应视为设计人的额外工作,设计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标准执行11.2的规定:
    ⑴在合同规定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之外增加的份数,增加部分设计人应只收工本费.
    ⑵发包人要求设计人配合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⑶因非设计人原因暂停或终止本合同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设计工作,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⑷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
    13 违约
    13.1 发包人违约
    13.1.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发包人违约:
    ⑴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由发包人负责的资料.
    ⑵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
    ⑶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1.2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发生第13.1.1款⑴项违约时,设计人无法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设计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资料.若发包人在收到通知3天内提交了上述资料,则设计人设计文件的时间相应顺延;若3天内仍未提交,则设计人有权暂停工作,由此造成的设计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造成设计人返工,按11.2的标准计增返工费.
    若发包人未提交的资料仅影响部分设计的,则设计人可暂停该部分设计,并通知发包人.除涉及该部分的设计文件可顺延提交外,其余文件应按时提交.
    若发包人没有按时对设计人的报告给予答复,可视为发包人同意.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3.2 设计人违约
    13.2.1 设计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设计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属设计人违约:
    ⑴未按第6.1款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大纲等资料.
    ⑵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
    ⑶因设计人设计质量低劣或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
    ⑷设计人违反第6.6款规定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人,或私自将设计或设计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⑸设计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设计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3.2.2 设计人违约责任
    ⑴若发生第13.2.1款⑴,⑵项违约时,设计人及时更正.
    ⑵若发生第13.2.1款⑷项违约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和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⑶若发生第13.2.1款⑸,⑹项违约时,发包人可暂停支付设计费,并通知设计人暂停设计,责令其整改,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和设计工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若在发出整改通知14天后,设计人仍未改正,则发包人可通知设计人解除合同.
    14 索赔
    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
    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被索赔方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索赔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第16 条规定解决.若收到索赔申请报告14天内无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15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由省水利厅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设计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16 其他
    16.1 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向有关部门购买,并承担费用.
    16.2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的各个阶段,若需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服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6.3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提供施工图后一个月内退还.
    17 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 本合同从发包人和设计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起生效.
    17.2 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发包人可提出终止合同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17.3 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设计费,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
    17.4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工程设计
    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
    投标函………………………………………………………….. .. ..
    承诺书…..……………………………………………………….. ..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 ..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
    1,在研究了 工程的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以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下浮 %的投标总价为合同承包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如果中标,我公司承诺按照设计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本工程设计任务.
    3,我单位同伊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本设计报价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予接受.
    4,在正式合同协议制定和签署之前,本设计报价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5,我单位理解,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的理由.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代理人:
    投标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阳江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服从招标人的会议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开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
    5,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保证按投标函投标报价包干工程设计费用,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设计技术规范承接本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履约保函.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署设计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
    7,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间共75日历天,若我单位中标,保证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政策和法令,保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保证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保证完整齐全,内容深度符合规定的要求.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本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
    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设计,不挂靠设计.
    9,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在设计各个阶段向招标项目派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工作,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
    10.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勘测,设计单位开展工作.
    11.保证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约定原则处理因招标人原因增加或调整的工作量及其它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本项无格式)
    第六章 项目说明书
    1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详见: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2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本工程设计采用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
    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试行)》(SDJ214-83);
    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4,《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93);
    5,《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试行)》(SDJ15-78);
    6,《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
    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9,《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
    10,《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DJ20-78);
    11,《水闸工程设计规范》(SD133-84);
    12,其它现行水利工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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