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为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按照黑招办普招[2011]1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学生专升本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按照省招办整体日程安排,我院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2011年12月15日下发通知。
2、2011年12月20日各分院审核并推荐上报专升本学生名单。
3、2011年12月23日拟专升本的学生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照相、信息采集并本人签字。
4、专升本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9:00-15日9:00。考生凭密码根据所学专业,按《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另行下发),登录“黑龙江招考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可填报两个院校相同专业志愿。_
考生密码信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学院考试中心联系,核实身份后,填写《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6)。
5、考试日期、时间:
2012年3月18日上午9:00-11:00外语;下午14:00-16:30专业综合基础。
6、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实行局域网录取。录取日期4月9日-13日。录取地点:黑龙江招生考试大厦(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2012届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0%比例推荐,按考生5%比例录取。
(二)报名条件
1、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无违法行为且德育考核合格。
3、报名时考生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50元。
三、选拔考核
1、教务处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当年专升本比例及在籍学生数按分院分专业下达各专业专升本学生数,并予以公示。
2、学生本人向分院提出申请,分院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分专业汇总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对其基本资格进一步复审。
3、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小于下达的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教务处直接确认名单,并通知各分院。
4、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大于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教务处按《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按学分绩点(含课程学分及奖励学分)排序直接确认专升本学生名单,并通知各分院;如学分绩点出现并列,按学工处及各分院确认的学生获得非奖励学分的奖励排序(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但每学年只确认一次。
5、对于由于专业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人数小于规定上报的人数,教务处将汇总全院各专业情况,按各分院申报的具备基本资格的人数,分配到各分院,按学分绩点重新二次排序,确定入选学生名单,但基本条件不予降低。
四、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
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由推荐学校负责。考生本人依据《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附1)、《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清晰、准确地填写《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由下设办公室(考试中心)打印《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4)交考生核对报名信息,考生核对无误签名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2.信息核对
考生本人要对《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3、数据上报。各报名点将报名信息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于2011年12月26日前上报普招处。
五、有关要求
1、专升本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事关学生今后的发展。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学院专升本工作有关规定,切实把有升学愿望、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院校学习;
2、由于省招办下发专升本工作通知较急,时间性又非常强,而我院2012届学生多数在校外实习,联系起来比较困难,望各分院按学院时间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3、对于在专升本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问题的,学院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洪亮
成员:聂爱林 孙冀红 刘陆军 李秀梅 吕秀丽 于海涛_ 杜兰花 于淑霞 田丽芬 王云庆 许景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