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國中、國小學校租稅教育之研究
1、 前言
1、 研究動機與緣起
____ 2002年中央政府稅收占當年歲入的比重降至62.8%,創下歷年新低紀錄,較諸其他各國資料(根據IMF編定之GFS資料,2002年高所得國家中位數為87.6%)明顯偏低。並且賦稅收入占GNP比重,已下滑至12.8%,遠不及OECD國家平均27.9%的平均水準,顯示國內賦稅收入之成長動能遲滯。
財政為國家庶務之母,舉凡內政、外交、國防教育及社會福利等各項政務之推動,均有賴於租稅收入。我國憲法第十九條也清楚的表示「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租稅之重要性不言可喻。
國人規避稅負,逃漏稅之風氣仍然盛行,可由財政部賦稅署賡續實施年度查緝逃漏稅,每年均選定當前逃漏稅情形較為普遍及嚴重之項目,發交稽徵機關落實執行查核窺知,這種現象普遍反映出人民的納稅觀念不足,不能知法、守法及崇法。惟查緝逃漏稅畢竟是治標的手段,其效益是短暫不能持久的,而租稅收入肩負著財政收入、平均財富、保護國內產業、配合經濟發展等多方面的目的。因此,培養國民從學生時代就建立正確的租稅觀念,養成良好的納稅習慣,攸關未來稅政的推展及政府稅收,所以租稅教育之推動有其必要性。
惟教育係百年大計,無法立竿見影,正因其持續性、普遍性之特質,更需要一套完整的推動計畫。本文旨在針對目前各稽徵機關推動租稅教育之現況,參酌先進國家推行概況,研討在e世代的環境中如何推動租稅教育,使租稅教育往下扎根,以健全國家財政。
二、研究範圍
本研究是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為對象,探討各稽徵機關現行之租稅教育工作,瞭解學校辦理租稅教育情形及需求,進而提出改進推動租稅教育之建言,以作為相關單位及人員之參考。
三、研究架構
本文共分為肆部分,研究內容壹為前言,包括研究動機與緣起、範圍;貳為現況說明,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為例,闡述其91年及92年學校租稅教育推展情形,做為下一部分析與檢討之範本;參為分析與檢討,肆為建議與結論。
貳、現況說明
_ 一、推行學校租稅教育之依據及經費來源
財政部賦稅署於每年10至12月份,函送「00年度各稅務機關統一發票推行與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傳暨臨時人員用人經費額度表」,由全國各稽徵機關據以分別擬訂次一年度細部執行計畫;又因「租稅教育及宣傳」業務列入財政部年度稽徵業務之單獨考核項目,各稽徵機關在訂定細部執行計畫時,通常會參酌考核評分分配情形,據以擬訂執行方案及經費分配。
財政部對租稅教育及宣傳之考核評分分配,教育及宣傳各占50﹪,租稅教育又細分成三大部分,其項目及配分情形如下:
(一)對各級學校舉辦各項租稅教育占25﹪。
(二)對納稅義務人舉辦各項租教育占20﹪。
(三)配合上級機關或有關單位辦理各項租稅教育事項占5﹪。_
二、學校租稅教育辦理情形
___ 「對各級學校舉辦各項租稅教育」依財政部之規劃又可概分為:高中、職學校及大專院校之租稅教育由各區國稅局負責辦理,國中、小學校之租稅教育則由全國各稅捐稽徵處負責辦理。本研究即以國中、小學校之租稅教育推動為探討之範疇所在。
全國23個負責徵收地方稅的縣市稅捐稽徵處,依據國、中小學生程度及需要,擬訂不同的租稅教育計畫,諸如傳統的作文、常識測驗、繪畫、演講、書法等競賽,外加創新點子或配合資訊潮流的線上遊戲、動畫短片、多媒體比賽或電腦競賽活動等等,各稽徵機關辦理的型態大同小異,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91年度及92年度辦理的各項學校租稅教育活動為例,說明如下:
(一)91年度辦理項目:
1.國民中學租稅教育講習:
(1)發函臺北市84所公、私立國中,協調各校安排於4至6月,由臺北市稅捐處派遣租稅宣傳隊前往各校,於操場、活動中心、視廳教室、教室等場所,利用朝會、週會、班會等各種集會活動時間,對該校學生講演租稅常識。
(2)配合分送租稅文宣供師生參閱,演講中並穿插有獎徵答,以提高學習興趣,並藉此瞭解學生吸收情形。配合辦理學校40所,普及率48.1%。
(3)各校實際參與活動人數,視活動場所及學校大小差異頗大,有的學校是全校師生一起參與,可能是上千人也可能是幾十人,也有僅派一個班級作為代表。
2.國民小學租稅教育講習:本市共152所國民小學,執行情形同 1.,執行月份為9至12月,並增加後續追蹤學習成果。配合辦理學校有99所,普及率65.1%。
3.國中學生認識租稅作文比賽:
(1)財政部年均委託中國租稅研究會辦理全國性國中學生租稅作文比賽,該會例行於比賽前三個月召開會議研討比賽配合事宜,多年來會議結論相同點為:由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輔導轄區內各國中學校自行辦理初試後,選出各校第一名至各縣市稅捐處集中複試(試卷由中國租稅研究會印製),試卷送中國租稅研究會參加全國性決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