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顺市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教师进修院校,市直中小学:
根据《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05]145号)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验区的通知》(辽教函[2006]38号)要求,并确定我市顺城区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验区.为贯彻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是落实教育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规范与引导当前以及今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是实现普及教育信息技术向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战略性转变;是实现现代教育观念与教师的教育行为整合,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师的学科教学整合的必然选择;也是配合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加速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
二,省教育厅要求,2005年开展试点,2006年将全面推进,到2007年符合要求的大部分教师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并获得由国家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的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等级证书.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与考核将纳入我市"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十一五"期间,符合年龄要求的中小学教师,在达到《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二级培训考核纲要》要求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通过国家考核,其获得的学分将计入"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完成的学分.
三,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抚顺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和专家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抚顺市教育局高中等教育处,办公室地点在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各县区教育局,局直中小学要指定主管师资培训的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此项工作.现将《抚顺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
一,抚顺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抚顺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三,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
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
五,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抚顺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白雪松 抚顺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绍军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副组长:张喜成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副院长
成 员:
陶树生 抚顺市教育局高中等教育处处长
项鸿柱 抚顺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裴秀红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处长
赵春芝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计算机研训部主任
朱 强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电教部主任
办公室:
主 任:陶树生 (兼)
副 主 任:裴秀红
杨 炎 抚顺市教育局高中等教育处教师
项目管理员:金维军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师训处教师
专家组成员:
赵春芝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计算机研训部主任
朱 强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电教部主任
洪 波 抚顺市顺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电教部教师
李清华 抚顺二中计算机室主任
附件二:
抚顺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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