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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考核说明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是学员最终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包括: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各项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形成稳定的专业认同感.
    综合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两部分,在第五学期修完80%专业课程后开始进行,其中教育实习54学时,3学分;毕业作业5学分,90学时.
    为规范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1.考核对象
    凡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习的人员,均必须参加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
    2.考核依据
    制定本考核说明的依据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本考核说明是综合实践环节成绩评定的依据.
    3.考核方式
    本课程具有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特点,其教学活动形式,实践成果形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均不同于一般的专业课程.教育实习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员的实习过程的成绩考核和电大指导教师对学员上交的各项材料的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毕业作业的考核是根据学员最终提交的毕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省级电大负责实施.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综合实践环节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4.成绩评定.考核成绩由各试点单位负责评定,审核.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初评—终评—抽评.即: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定标准给出初评成绩,由各省级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进行终评,并登记在册,中央电大在必要时进行抽检审定.
    各省级电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中央电大备案.中央电大在必要时时赴试点单位抽查学生的考核情况,一旦发现情况不实,将追究试点单位的责任.
    二,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一)教育实习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以下材料:
    (1)实习完成情况材料
    实习计划1份(见附件1),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见附件2),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的详细记录各1份.
    (2)教育实习总结
    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态度认真,实习效果明显;
    (3)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总结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很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总结教育实习,有自己独到的思路.
    良好: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较周密,实习态度较认真,实习效果较好;
    (3)实习过程记录较详尽,实习总结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尝试运用所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合格: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有实习计划,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效果一般;
    (3)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语言基本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由省级试点电大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具体成绩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成绩评定办法,指导各地方电大组织评定小组和开展评定,审定评定结果等).
    (二)毕业作业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一个主题教育活动设计方案,内容包括:
    (1)主题名称
    (2)主题选择的缘由
    (3)主题目标
    (4)主题网络图
    (5)本主题下的三个详细的教育活动方案(将教学材料等附在活动方案后).活动方案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流程,活动延伸等部分.
    (6)针对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设计思路的阐述.表述方式不作统一要求.
    要求每位学员独立完成毕业作业,同一小组成员所选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教学班内成员所选相同内容设计不得雷同,避免抄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考核标准
    毕业作业的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主题的选择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包含有多方面的教育价值;涉及各个学习领域,可行性强.
    (2)主题目标设计全面,恰当.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丰富且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活动目标准确合理;活动内容选择科学;活动过程设计优化;活动方法恰当;活动准备充分;
    (5) 设计阐述条理清晰,有一定创见.
    良好:
    (1)主题的选择能较好地顾及幼儿的兴趣与需要,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和可行性;
    (2)主题目标设计较全面,较合理.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较丰富,较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完整,规范;活动目标较合理;活动内容选择较科学;活动过程设计较合理;活动方法较恰当;活动准备较充分;
    (5)设计阐述有一定见解.
    合格:
    (1)主题目标定位基本正确.
    (2)有基本合理的主题网络设计;
    (3)活动方案格式基本完整,规范,设计基本合理;
    (4)有设计阐述,但平淡无新意.
    不合格: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评定为不合格:
    (1)内容不完整;
    (2)主题目标定位不正确;
    (3)主题网络设计不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不完整,不规范;
    (5)设计阐述空洞无物;
    (6)抄袭他人.
    三,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综合实践环节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的资格以及所指导的人数,成绩初评与终评等方面的具体操作必须按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2.应提醒学员充分重视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强调独立自主地完成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的重要性.
    3.各试点单位应该特别重视对过程的指导,监控和评价,在成绩评定时注意对过程的考核,对考核成绩一定要参照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
    4.准确把握本专业专科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避免作过高或过低要求.
    5.各省级电大综合实践环节工作小组在终评时要严格掌握成绩评定标准,加强研讨交流,尽量避免评定尺度不一的现象发生.

    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具有探索性的工作,本考核说明试行一年,请各试点单位在实施中及时通报实施情况,中央电大将根据相关具体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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