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填报时间:4月15日—4月29日。 网上填报信息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 二、现场受理确认安排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网上填报后,凡属于通州区教委受理范围的申请人,于5月4日—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通州区教委403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详见本站“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下载” ); 2.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需填此表); 3.由本人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含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网上打印,浏览器设置页边距左右各10毫米、上下各15毫米);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正式户口);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8.市教委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原件(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 9.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民办高职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交)。 10.交小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无白边4.2×3.2cm)。 以上申请材料要装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必须用封面印有“档案袋”字样,且有姓名、单位、职务三项填写内容的标准档案袋,并在“职务”栏填写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如:幼儿教师资格。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1.办准测证时间、地点。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现场确认时告知)请于5月11日上午到通州区教委403室办理准测证,需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四、6月11日公布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申请人可登陆通州区教委网站人事科网页查询,网址:http://www.tzedu.gov.cn(人事科栏目中的资格认定栏目)。 五、6月16日公布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合格的人员并公布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六、注意事项: 1.各类教师资格均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B5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打印后再由学校(学生处、院系)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表中思想鉴定,并签字盖章。 3.通州区教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使用教材书目、测试方法及分值,可登陆通州区教委网站人事科网页查询,同时可下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和《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等材料。 4.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4月29日下午15: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5: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5.关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网上填报或修改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6.网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要填写的“本人简历”从小学毕业后填起。 五、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69546045(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