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二OO八年扬州南路,泰州路绿化及基础工程招标书
采购单位:灌南县城管局
招标代理机构: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编号:GNZFCG20080904
时间: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灌南县二00八年扬州北路绿化工程招标邀请函
受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委托,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为灌南县二00八年扬州南路,泰州路绿化及基础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两包:一包为灌南县扬州南路绿化及基础工程;二包为灌南县泰州路绿化及基础工程.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既可以对其中任一包投标,也可以对两包分别进行投标报价,但每包仅能有一个报价.
标书编号:GNZFCG20080904
领取标书时间:从2008年9月21日下午4:30起到2008年9月23日上午12:00止;
领取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绿化三级以上资质副本原件;
法人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书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领取标书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9月23日下午6:00分
开标时间:2008年9月2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灌南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绿化工程施工资质三级以上;
2,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与招标有关的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灌南县人民路12号,灌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18-83289019
传真电话:0518-83289009
联系人:杨一飞 汪岩
开户行:工行灌南县支行
帐号:
户名:灌南县财政局内部往来专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投标方
投标方须具备下列资质:
必须有绿化经营资质三级以上.
必须在税务部门已办理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纳税.
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 投标委托
2.1投标方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受委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范围等.
3.投标费用
3.1投标方在投标前如对招标方的场地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与此相关的事故都与招标方无关
3.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参于本次投标过程中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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