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市 总 工 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工发[2010]21号
关于举办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
通 知
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科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市总工会"1+6"文件要求及按照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北京市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职工搭建学习技术和交流技能的平台,引导职工提高技能水平及创新能力,全面培养和造就一支符合建设"世界城市"要求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竞赛级别为市级二类,每年举办一届,每届将从不同行业中选取30个工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竞赛活动由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办,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和北京市技术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共同组成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评委会)和竞赛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仲裁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和仲裁工作.
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委会的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竞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竞赛办公室在各级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级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竞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竞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竞赛奖品,物品(包括纪念品,宣传品等)的设计,制作和管理;负责竞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本级竞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各级竞赛评委会在各级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竞赛的评判和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复习大纲,辅导资料等的编制;负责参赛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包括对考试试件的检测设备)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负责本级竞赛的评判工作;负责本级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并参与竞赛结果的复核等.为保证竞赛命题的公正和保密性,竞赛评委会下设各工种命题组,专门负责各工种竞赛命题工作.
各级竞赛仲裁委在各级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级竞赛中{被屏蔽的关键词}的仲裁工作.下设各工种仲裁组,负责在各工种竞赛现场处理争议.
各级竞赛通讯员在各级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级竞赛中的信息沟通,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组织方式和比赛形式
(一)按国家职业标准取得等级工证书的工种,组织方式如下:
1,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工种参赛人员的具体情况,各工种的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2,初赛,复赛和决赛分别由初赛组委会,复赛组委会和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组委会需下设竞赛办公室,评判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3,各竞赛组委会(各竞赛主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方能组织开展相应级别,工种的竞赛活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职业技能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有与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有与职业技能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有与职业技能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2)初赛组委会(初赛主办单位),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0人,且同一职业(工种)参赛选手满20人(含20人)以上;参赛选手不满20人的单位,可自由组合成立联合初赛组委会,申报时以其中一家单位全权负责竞赛申报,负责各参与单位参赛人员的各项组织工作,但相同职业(工种)竞赛人员不少于30人.对没有进行组合的单位和个人报名的参赛选手,统一在大赛竞赛办公室指定设立的初赛组委会参加初赛,该初赛组委会须满足初赛组委会资质,相同职业(工种)竞赛人员不少于30人.
(3)复赛组委会(复赛主办单位),各区县工会,局总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复赛组委会,相同职业(工种)竞赛人员不少于30人.各局总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内企业参赛人员的复赛;各区县总工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其他人员的复赛.
(4)决赛由各工种决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工种决赛的举办条件是,各职业(工种)竞赛人员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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