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几何形体与形体结构(教案)
教材分析:
通过对几何形体与形体结构、形体透视与明暗规律的关系,正确表现形体的比例、明暗、空间透视等。
教学目标:
了解物体形与体、形体与体面的关系。
理解形体与结构的关系
把握几何化归纳法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形体与体面、几何形体与造型的关系。
难点:形体内部构造关系和形体各部分的有机联系。
教学工具:
多媒体教学课件,符合要求的不同优秀范画。
施教课时:2课时
组织教学
复习引入
形体与结构
物体的外部形态与内部结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物体的外部形态特征。取决于它的内部结构;物体的内部结构最终将通过其外部形态呈现出来。
形与体是互相依存而不可分割的,形依附于一定的体,体必具有一定的形。
1.形体
形体包含“形”与“体”,是客观物象存在的外在形式,是体现物体存在于空间中的立体性质的造型因素,是素描造型的基本依据。
形
形,即物象的形状。为我们的视觉所感知的物象,都具有相应的形状,因此,形状是我们识别物象特征的基本依据之一。
形属于平面的概念。人们对物体形状的判断,往往依赖以物体的外轮廓线,如几何形圆面的形状是圆形,圆球体的形状也是圆形。(图2-1-1)
_ (图2-1-1)方形与圆形
一页纸的形状是长方形,一张写字桌的形状也是长方形,前者是平面,后者是立体形,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图2-1-2)可见,形状虽然是识别物象特征的标志之一但它并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物象所占有的空间形式。
_ (图2-1-2)
体
体,既物体的体积,也就是物体所占有的空间,一切物体的存在,都表现为一定的形状。一定的体积,存在于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的一切物象,一棵沙粒,一个星球,一张纸片,一幢房屋,以至显微镜下的物质,概莫能外地都具有一定的体积并占有相应的空间,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三维空间”,这是“体”的基本特征。因此,“体”是立体的概念。(图2-1-3)
_ (图2-1-3)
形与体是互相依存而不可分割的,形依附于一定的体,体必具有一定的形,无形的体是不存在的,而离开体的形只有平面形,在基础素描训练中,“形”既是具有三维空间的形体,切不可误认为是平面概念的“形”。(图2-4-1,2-4-2)
(图2-1-4)
形体与体面
一切立体的物象,其真实的形状是它所占有的三维空间,即它的体积空间,而一切物体的体积,是由它的体面限定的,或者说是由其体面构成的。
在素描造型中,我们将依附于形体外表的表面称为“体面”,上下、左右、前后等不同方向的衔接与组合关系称为“体面关系”。
体面的转折处、体面与体面的连接处所呈现的“线”被称为“轮廓线”或“结构线”。(图2-1-5,EF、AC、BD线)
三个以上的体面汇聚交接而构成形体的尖角,即称为“点”。凸起的尖角称为“高点”或“滑点” (图2-1-5,A点),凹下去的尖角称为“低点”或“伏点” (图2-1-5,H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