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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省 教 育 厅关于组织2009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视导的函
各市教育局职社处、各有关职业学校:
为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提出的“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行动计划”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7]1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7]5号)的安排,经过专家初评,2009年遴选27个五年制高职专业、104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60个课程改革实验点进行重点建设和推进。经研究,定于5月20日起,组织相关专家对2009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进行视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目的
交流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的经验和特色,检查示范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际进展情况,评选一批示范专业和起示范作用的课程改革实验点,推动职业学校进一步贯彻“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视导内容
示范专业建设视导主要依据《江苏省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标准》(苏教职[2007]2号)及其《补充说明》进行,逐条考查专业建设情况,重点考查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及使用、技能教学成效、课程与育人模式改革、产教结合与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关键环节。
示范专业建设视导程序主要包括:听取学校专业建设情况汇报(20分钟以内),随堂听课(45分钟),实地考察、查阅材料、听取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建设思路和经验(120分钟),总结和交流反馈视导意见(60分钟)。
课程改革实验视导程序主要包括:听取学校课程改革实验情况的汇报(20分钟以内),专家组提问与咨询(30分钟),察看实训基地、访谈专业负责人、与专业教师座谈(90分钟),总结和交流反馈视导意见(60分钟)。
同时接受示范专业建设视导和课程改革实验视导的学校,相关程序可合并进行。
三、准备材料
接受示范专业视导学校要按照专业建设标准中明确的材料要求,逐条做好评审的准备,客观对每条进行自评和打分,提供充分可靠的材料及实物佐证,每一条目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供专家组核查和认定。已有示范专业的视导学校,必须提供已有示范专业的专业教师情况表、主要设备情况表。视导时学校应及时提供专家组所需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定。
接受课程改革实验视导的学校,请按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准备。
四、时间安排
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验视导结合进行,按照专业分类共同开展。示范专业视导一般安排2/3天,课程改革实验视导一般安排1/2天,路途较远的学校之间预留相应的交通时间。视导于5月20日开始,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见附件。为便于视导组听课安排,请周六、周日接受视导的学校做好调课安排。
五、视导要求
请各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视导专家组的食宿和交通,并认真组织好专业评审工作。本着节简原则,各单位不得安排高档宾馆、不得安排宴请和礼品、不得安排旅游或其它休闲活动。视导费用按每个专业(点)100元的标准,由各市教育局统一集中支付。
请各市教育局职社处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转告各相关学校,并通知学校做好评审准备工作。同时,请各市教育局职社处通知本市参加视导的专家,于5月20日上午10:00前到南京市双门楼宾馆(南京市虎距北路185号、025-58800
888)报到。请各组首家评审的学校于5月20日上午12:00前派车到南京市双门楼宾馆迎接视导组。
根据视导情况,专家组要将所视导的示范专业按优秀、合格、整改和其他进行认定。
附件:1.江苏省2009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验视导分组及时间安排
2.江苏省2009年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实地视导工作流程及要点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江苏省2009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实验
视导分组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