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
科技重大专项
201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
第一章 申报须知
一,指南说明
"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数控机床专项")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设立,其内容的依据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数控机床专项实施方案》.
本次公开发布的课题申报指南,通过评审选择课题承担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的生产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对课题责任单位的要求
(1)申报单位须是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或研究单位,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良好的运行管理机制,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配套资金和相关的配套条件,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2)成立时间在2008年5月1日(含)之前.
3,对课题组长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50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4)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
(5)过去三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申报课题.
(7)为保证课题组长及主要研究人员能将主要精力投入本专项课题研究工作,已承担(在研)数控机床专项的课题组长,不得作为本次申报的课题组长;申报课题的课题组长及主要研究人员,已参与数控机床专项的课题数(在研和本次申报合计)不超过两项;课题组长及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数控机床课题(在研和本次申报合计)投入时间不超过100%.
4,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课题.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课题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课题申报书的附件.
5.每个申报课题须对所研究的内容进行科技查新,并提供由部省级以上科技查新部门出具的查新报告,查新时间应在2010年1月1日以后.
6,申报单位应按照指南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否则不予受理.
7,课题申报书应经课题责任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
8,关于课题申报名称的要求:申报单位应针对各自申报内容的主要特点,在所申报课题名称上添加相关定语或使用具体名称,原则上不要直接使用指南上的课题名称.
9,课题预算申报书请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组织编写;申报后补助支持方式的课题,办法中规定,在课题验收前一般只拨付不超过中央财政经费30%的启动经费,其余中央财政经费待通过验收后方予拨付.
10,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视为无效,不进入评审程序.
形式审查的要点公示如下:
(1)课题组长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60岁(含)以下,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课题组长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员工;
(2)已承担(在研)数控机床专项的课题组长,再次作为课题组长申报;申报课题的课题组长及主要研究人员,已参与数控机床专项的课题数(在研和本次申报合计)超过两项;课题组长及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数控机床专项课题(在研和本次申报合计)投入时间累计超过100%;以上三类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课题申报书:封面应加盖课题责任单位公章;"一,课题基本信息",必填;"十,审核意见",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盖章并签署意见;"十一,声明"课题组长签字,课题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4)课题预算申报书:封面课题责任单位盖章,法人代表,课题组长,财务负责人签章;"承诺书",法人代表,课题组长,财务负责人签章;"中央财政资金以外其他渠道资金来源证明",加盖出资单位(自筹,地方配套)公章;表3-3-1,填写课题总预算表,预算说明及分年度预算表,预算说明;各科目,各年度数据,分项数据与合计数据应保证平衡;
(5)企业须附营业执照,大学及科研院所可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在课题申报书后);
(6)申报条件中如要求地方配套资金比例的,须提供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原件至少一份,附在课题预算申报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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