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开展
“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实施办法
根据省局《印发我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质监质[2009]39号)、《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质量和安全年”重要活动安排(质监部分)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09]164号)以及赖天生局长的《在全省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活动部署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我院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服务“三促进一保持”,积极配合省质监局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环境和着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高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我院特检工作打基础、作贡献、树形象之年。
二、工作目标
促进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普遍提高,使质量安全观念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得到有效遏制,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检验质量进一步提高,检验覆盖率比2008年再提高,检验质量目标全部达到体系和检验工作责任制要求;检验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及时得到纠正,纠正措施等到落实。为此,我院要坚持“三服务”工作方针,围绕“一建三争”的战略目标,按照“强服务、严监管、转作风、塑形象”的要求,扎扎实实推进“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三、主要任务
1、 各分院、省院各部门要把检验质量和检验覆盖率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强“三确认”工作,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检验职能。质量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落实纠正措施。
2、 牢固树立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必须全社会重视、全社会参与的思想。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系列宣传活动,如:征文比赛,论文征集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精神及要求。
3、 加强全院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相关法规标准的学习,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保证检验工作责任制落实。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在年底前通过A级验收。
4、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贯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知识;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正确应用特种设备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宣传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升与节能减排对于科学发展、遏制事故、实现国家当前和长远发展目标的重大意义;宣传“质量和安全年”的活动成效。
5、 破除难题。围绕提升我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服务质监事业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心任务,加快我院检测基地建设进度、加大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力度,力争在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大型项目建设、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检验技术基础保障、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有新的作为。积极承担我省大型石化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任务,为我省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作出贡献。确保检测结论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6、 推动发展。把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在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上有新变化,在提升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上有新进展,在坚持“三服务”方针和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上有新成效,推动事业上新台阶。
7、 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开展特种设备创平安行动”,对住宅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等。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全院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上来。为加强组织领导,省院决定成立以郑炯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省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各分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