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字[2010]8号
关于印发《金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经安委会研究,现将《金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_ 标准化建设_ 方案_ 通知______________
抄_ 报: 市安委会_ 县政府谭县长、各副县长__ ___________
抄_ 送: 县委办_ 人大办_ 政府办_ 政协办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溪县安委会办公室__________________ 2010年7月8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70份
金溪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按照全市“标准化建设年”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计划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商贸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为工作中心,完善标准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工作机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分步推进、全面实施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企业本质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实施安全行政许可的行业(领域)
烟花爆竹方面:按照《江西省烟花爆竹行业整顿工作方案》和国家烟花爆竹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抚州市烟花爆竹产业分批退出工作方案》的要求,到2010年9月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
金属非金属矿山方面: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县30%以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2011年底,全县70%以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力争到2012年底,全县100%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
危险化学品方面: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
(2)未实施安全行政许可的行业(领域)
有色金属、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竹木制品、商贸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等行业企业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一《抚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标准化实施工作,在2010年底至少要选好4家作为试点,辖区内不足4家试点的必须100%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2011年达到70%以上,2012年达到100%。
二、工作步骤
2010年,我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动员、达标建设和考评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至7月)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列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各企业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采取举办标准宣贯会、业务培训班、媒体宣传等多种措施,把安全标准学习、宣传、贯彻到基层、企业和员工,营造“人人学习标准,人人按标准行事”的良好氛围。
(二)达标建设阶段(2010年8月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