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申报人在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述职。
(5)单位将申报人近五年的业绩、公开课、著述、发表论文、学区范围经验交流文章、成绩、年度考核结论、文凭原件等进行公开展览。
(6)单位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意测评。
(7)单位对拟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8)公布拟评人员的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并将(2)、(5)情况予以公示7天以上。
(9)单位填写《拟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两份,送教育局审查资格后到县职改办购买职评材料。拟评人员花名册报教育局之前须在单位进行公示。
(10)按本通知规定组建各类人员的职评档案。
(11)全部职评档案送教育局验收及县职改办审查(包括原件,原件审验后即退)后转市中评委评审。
(12)审批并下发任职通知。
(13)各单位领导与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签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合同书》,办理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填报《颁证花名册》,办理职称工资挂钩事宜。
五、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答辩问题
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务答辩仍按省教委川教人[1998]98号文件和绵教职改[1998]5号文件要求执行,答辩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凡按规定须参加答辩的人员,应用红笔在《花名册》备注栏和档案袋右上角注明“答辩”字样,在报送材料时单独移交。
1、中小学教师申报教师职务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中级评委会不进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2、破格申报中级教师职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参加答辩。答辩由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
(1)中学(中师、进修校)教师虽具有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
(2)破任职年限晋升中级教师职务的;
(3)评委会及学科评议组,根据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六、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称号)评审表》一式一份;
2、本人申请一式一份;
3、单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一式一份(600字左右);
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式一份(2000字左右);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以来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
8、任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9、普通话等级证书一式一份;
10、支教工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11、学历证书(含两个及以上)、初级或助理级职称资格证书、聘用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复印件或免试证明一式一份;
12、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成绩、教研成果、论文、著作、教材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13、《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普教系统校级干部继续教育证书》或《绵阳市幼儿园园长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晋升中级职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5、属破格推荐的应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
16、《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简表》一式一份(一律打印A3纸型)。
17、绵阳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审查表。
七、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均用标准档案袋(牛皮纸)装袋,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务、任教学科材料份数等,所有材料须一次性交清。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主要依据,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完整无误,按照任职条件规定的学识水平、技术能力、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方面要求,全面简洁的反映出申报人的真实水平。
3、材料中系复印件的,复印件上要加学校盖公章和学校审核人的私章,同时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和县职改办审核,并加盖复印件审核专用章,原件退回,评审通过后,除评审表退回外,其余材料不退还。
4、送评材料复印件:按评审材料目录所列顺序用活夹(以便增补)装定成一册(A4纸),未按要求组织材料的不予受理。推荐评审名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交盘(邮箱:zlh6538102@126.com)。
5、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逐项审查,严格把关,对有关项目再作如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