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军商两用货品及技术出口管制清单
暨
欧盟一般军用货品清单
Community Regime for the Control of Exports
of Dual Use Items and Technology
and
Common Military List of the European Union
1经济部国际贸易局 汇编
中 华 民 国 九 十 七 年 十 一 月
前 言
我国原先公告实施的「战略性高科技货品(SHTC)输出管制清单」包括:1. 「瓦圣那协议(WA)清单」,2.防止扩散清单,其中包括:「飞弹技术管制协议(MTCR)管制清单」,「核子供应国集团(NSG)管制清单」,「澳洲集团(AG)管制清单」(以上属於国际出口管制组织列管清单),以及3.「输往北韩,伊朗敏感货品清单(SCL)」(系我国为配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对防阻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张的决议所制定).
由於上述各项管制清单之管制目的,重点与相关之分类均有所不同,此外,管制项目(包括技术,规格)也多有重复之处,因此,我国厂商在出口SHTC之前所进行自主管理时,则需分别就不同清单逐项查对,以避免疏漏,流程颇为繁复,也因此衍生诸多困扰.本局也需时常追踪,查询各清单之更新作业,据以更新我国SHTC管制清单,以求即时与国际出口管制体系接轨,也造成业务上沈重的负担.
欧盟公布的「军商两用货品及技术出口管制清单」(Community Regime for the Control of Exports of Dual Use Items and Technology,简称:「欧盟清单」) 之内容包含「瓦圣那协议(WA)清单」(不含军品清单,此一部分则由「欧盟一般军用货品清单」(Common Military List of The European Union,简称: 「欧盟军品清单」),予以管制),「飞弹技术管制协议(MTCR)管制清单」,「核子供应国集团(NSG)管制清单」,「澳洲集团(AG)管制清单」及联合国「化学武器管制公约」(CWC)等5大国际管制清单,所列之管制品涵盖生化,电子,电脑,电信,航空,核子等多项领域之相关专业技术,规格及货品,并依货品类别,性质与功能,管制属性等予以汇整编排成统一的管制清单.「欧盟军品清单」则沿用瓦圣那协议(WA)清单军品分类方式编排.
「欧盟清单」之号列范例如:2A226,第1码为管制品类别,英文字母系属性质与功能,后3码则为管制属性(多边或单边管制),以下为其分类原则:
将管制品归成10大类别(category),分别为:
第0类: 核能物质,设施与设备
第1类: 材料,化学品,微生物及毒素
第2类: 材料加工程序
第3类: 电子
第4类: 电脑
第5类: 电信
第6类: 感应器及雷射
第7类: 导航及航空电子
第8类: 海事
第9类: 航太与推进系统
依据管制品之性质与功能将每1类别细分为5小类:
A:系统,设备及零件
B:测试,检验及生产设备
C:材料
D:软体
E:技术
管制编号属性(多边或单边管制):
000-099:瓦圣那协定(WA)
100-199:飞弹技术管制协议(MTCR)
200-299:核子供应国集团(NSG)
300-399:澳洲集团(AG)
400-499:化学武器管制公约(CWC)
500-599:保留
600-699:保留
700-799: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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