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江津区动物防疫知识竟赛考场纪律要求
(一)参赛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身份证摆在桌面左上角。证件不全者不准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二)参赛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考场前面的非考核区域),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考试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携带有关资料、或者通讯工具未关闭,一律按作弊处理,试卷作废。
(三)考场内不准吸烟,考生不论因何理由离开考场均不得再进入考场。
(四)开考30分钟后,参赛人员方可交卷。交卷时,把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
(五)考试结束时间到,所有参赛人员立即停止答卷或操作,并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六)参赛人员在答题前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答题一律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其他颜色笔答题无效。
(七)参赛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设备故障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参赛人员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八)与考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