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简报
第10期(总第46期)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4年10月31日
我院召开第二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
2004年10月15日,在八楼会议室,学院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学院院长徐晓平,副院长马继权,院长助理刘艳出席会议,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副院长马继权主持.
会议主要议程:一,公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达标课评审工作方案(讨论稿)》.二,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有关教学工作说明.四,领导讲话.
副院长马继权公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达标课评审工作方案(讨论稿)》,并作简要说明.――为切实贯彻学院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计划,加强 "三级"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院拟定开展"达标课"评审工作,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达标课"是学院课程建设工作的最基本建设,为下一步实施"优秀课","精品课"做基础,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和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活动,全面进行和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具体工作目标
切实达到课程建设与课程改革的标准,体现职业教育的课程特点,贯彻"因材施教,因人管理"的教育教学原则.
三,具体措施
(一)评审范围
具有初,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
(二)评审指标
"达标课"评审指标分二级,特型课依据评审指标,按课程特点赋分.
(三)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04年9月——2005年5月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2004年9月——10月25日
第二阶段:动员阶段 2004年10月25日——11月1日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 2004年11月1日——2005年4月30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2005年5月
(四)评定方法
1."达标课"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1).分三个层次打分,其中,小组评定占80%,教师评定占10%,学生评定占10%.
2.课程评分90分以上为达标.未达标的课程需整改,可申请复评."达标课"在取得95分以上者有资格成为院级"优秀课负责人"的遴选者.所有评审结果将纳入教师工作质量评价体系中,归入个人技术档案.
四,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达标课"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马继权
副组长:刘艳
成员:段艳超,张振宦,魏翠娥,杨梅,全占茂,徐哲,高原,张贺公
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艳
副主任:张贺公
成员:张玉武,王新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学院要求成立评审小组(其机构组成见附件2).
五,要求
(一),各系(部)要每周一次(周二或周五下午)集中安排除评审小组成员外,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听课,评课(未取得教师技术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但不评课)最后各系(部)要将评审结果上报至教务处.
(二),学院兼任教师"达标课"评审工作在各教学单位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参加达标课评定的教师在要在课程结束以后,提交一份手写《单元授课计划》,并填写"教学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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