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四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
《电焊工》(四级)竞赛要求
一、竞赛时间
竞赛日期:2011年3月26日
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180分钟(包括试件组对时间和操作时间)
二、操作要求
操作技能:
1、试件组对要求:
1)点固焊应采用与正式焊接相同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
2)所有试件应点固在正面坡口内:板状试件点固在试件两端,点固长度
≤20mm ;管状试件(大口径、小口径)点固不得超过二点,点固长度≤10mm。
3)板状试件两端各20mm不作外观与内部质量评定。
4)管状水平固定位置,试件点固处不准放在仰焊(5点钟-7点钟)位置。垂直位置的试件点固位置不作规定。
5)点固焊的焊接材料有竞赛组统一发放,不准自带,一旦发现有自带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6)试件在加工组装和焊接时可以使用电动工具,但是焊缝正、反表面不得修磨。
7)参赛选手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8)三付试件加工组装、焊接必须在180分钟内完成。
9)试件在组装过程中如不慎报废,选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修复,但不能调换。
10)试件点固焊必须由参赛选手自己进行,他人不得替代。
2、具体要求:
1)试件固定高度按试卷要求。
2)选手试电流只能在专门统一发给的试件上进行,不准在夹具上试电流,否则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3)焊机、焊枪、焊钳、电缆线均由赛场统一提供,不准自带。
4)试件在施焊过程中(包括焊缝层间清理)均应在焊接支架上进行,不准再度变换位置、方向和高度,如遇清理焊缝使试件移位,应在监考人员监督下恢复原位,试件未焊完不准取下(不包括最后表面清理),不准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该项目按0分处理。
5)施焊过程中,若试件焊废不予补发,但允许选手在比赛时间内自行修复,焊缝的正、反表面不准修复补焊。若经修复则该试件按0分处理。
6)由于停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操作时,选手有权提出,由裁判长裁定。
7)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要休息、饮水、上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8)比赛完毕,选手应认真清理试件表面的焊渣、飞溅,但不能破坏试件焊缝的原始成形,清理好的试件交监考人员统一存放。
9)板状对接采用以一个方向焊接,不能由中间向两端焊或两端向中间焊,每层焊道的
方向和打底焊的方向要一致。
10)管状水平固定位置试件的焊接均采用两半圆自下而上焊接,垂直位置试件的焊接方
向不作规定。
11)每个项目焊接次序不作规定,由选手自定。
12)试件用统一的封闭物将钢印号封闭,重新进行编号后进行评定。
三、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凭参赛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在规定地点入座,接受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核。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作弃权。
2.参赛选手不得冒名顶替,如有发现,取消学校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参赛选手比赛当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视作弃权,将影响该队的参赛团体成绩。
3.赛区、休息室均需保持清洁、安静。
4.遵守纪律,尊重评委,服从裁判,在比赛中如有意见,可通过学校总领队反映,不得干扰赛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