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信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业务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身份证号码: 邮编:330003
地址: 地址:南昌市孺子路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满足甲方的通信服务需求,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优惠业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业务介绍:
固定电话"超级无绳"是指后付费固定电话(以下简称"座机")可办理一个相同号码的无绳子
机(以下简称"子机");子机与座机可以分别对外拨打通话,也可相互拨打通话(即拨打本机号码),来电时可同时振铃,即使外出,用户也可通过子机接听到座机的电话.
二,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使用的固定电话(号码为 )办理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业务;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SIM卡费 元和手续费 元,以及每月按时缴纳功能费 元(大写),则子机可享受免月租,通话资费与座机相同的优惠政策.
三,甲方可选择以下亲情通话资费政策(选择请在方框内打"√"):
□甲方自愿申请办理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亲情通话业务,功能费每月 元(大写),
可享受座机与子机间相互通话免费的优惠;
□甲方不办理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亲情通话业务,座机与子机间通话(即拨打本机号码)均
按标准通话资费收取费用.
四,甲方在乙方指定地点购买"超级无绳"子机终端并同时申办固定电话"超级无绳",可享受
以下通信费赠送优惠:(选择请在方框内打"√")
□甲方向乙方购买价值 元"超级无绳"子机终端(型号为: ),"超级无绳"
子机可享受赠送360元的通信费的优惠,具体如下:
4.1 赠送的通信费不包含信息类费用,且从甲方签定本协议申办业务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每月赠送15元,连续赠送24个月,送完即止;
4.2 赠送的通信费在赠送的当月有效,不累计不顺延;
4.3 在赠送通信费期间,若用户取消"超级无绳"业务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享受的优惠赠送,乙方有权取消甲方享受的相应优惠.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保证登记的资料真实有效,且保证不单方弃号等不良行为,保证使用过程中的良好信用.甲方应如约按月及时,足额缴纳通信费用,如发生欠费,乙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每天按欠费金额的3‰加收违约金,同时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如甲方帐户下的任意一个产品欠费停机,则帐户下的所有产品都将停机.
5.2 甲方享有选择通信服务运营商的权利.甲方同意,若对以上中国电信产品办理拆机,停机,过户业务,则视为自动退出放弃甲方使用的电信产品中所有享受的优惠,乙方有权取消甲方享有的系列优惠.
六,其它事项:
6.1 甲方申请使用和撤消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业务,均从申请的当月起生效;
6.2 甲方若选择享受本协议中(三)项中的子机与座机间亲情通话的优惠,则从申请亲情通话优惠的当日起生效相关的优惠内容;甲方若撤消此亲情通话优惠,则从撤消此优惠的当月起生效(即撤消当月起,子机与座机间相互通话按标准资费收取);
6.3 甲方提供的固定电话若已享受了其他同类"亲情网","虚拟网","政企通","家店通",E6亲情优惠,商务领航亲情优惠等虚拟网(亲情网)类优惠,可办理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业务,若用户还申请"超级无绳"中座机与子机间的亲情通话优惠,则需取消原有"虚拟网"类的优惠;
6.4 甲方若原已享受"一号双机","同振"等业务,需取消后方可选择办理本协议中的固定电话"超级无绳"业务;
6.5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月"均为南昌电信的计费周期月,当前计费周期月即为本月1日零时至当月月末24时,使用期限等的计算均按照乙方的计费周期月.
七,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非因消防不到位的火灾,台风,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能预见和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履行受到影响的,可免除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部分或全部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约束力.
九,其他约定:
9.1 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协议留有多处空白,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中空白处填写和选择相关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白处打×,以示删除.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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